10月8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公開了一則裁判文書,被告人張某開發了一款名為“大牛助手”的行動電話應用,幫助用戶在“釘釘”上打卡作弊,
一審法院認為,張某犯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據九派新聞報道,從張某的二審辯護人、北京京麟律師事務所李揚律師處獲悉,在二審中,北京市一中院認為“大牛助手”不屬于刑法中的“破壞性程式”,但張某仍構成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
法院據此改判,張某刑期為有期徒刑四年,
李揚律師表示,她的團隊從二審開始接手本案,在溝通過程中,李揚律師認為,涉案軟體并非破壞性程式,打算為當事人做無罪辯護,
同時律師表示,當事人自始至終不認為自己有罪。他說,“我只是開發了一個“中性”的包含虛擬定位功能的APP,不知道用戶會利用它去做什么,我也控制不了。所以我沒有主觀上破壞釘釘計算機系統的故意,”
據一審判決書顯示,當用戶想要修改自己位置資訊時,大牛助手可以進行修改,修改時打開大牛助手APP,將需要改變定位資訊的APP添加到大牛助手的列表中,點擊模擬定位功能,然后在地圖上選擇需要修改的位置即可,
檢方當庭展示的證據顯示,大牛助手的新注冊用戶有12小時免費試用時間,包月會員為每月25元,年費會員每年89元。張某杰在供詞中表示,得牛科技公司目前通過該APP共獲利四五百萬元,
據一審判決書被告人張某的供詞,其在2017年成立了北京得牛科技有限公司并擔任CEO,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張某1,張某用他的身份證注冊該公司,其公司一共22人,
企查查資訊顯示,2019年7月,該公司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原因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
此前一審判決書公布后曾在網路引發熱議,有網友認為“技術無罪”,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