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了!官方通報辛巴“假燕窩”事件處理結果

12月23日消息,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微發布“辛巴直播帶貨即食燕窩”事件調查處理情況,

近期,“辛巴直播帶貨即食燕窩”事件引起社會關注,廣州市場監管部門第一時間介入,依法依規對相關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現將調查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1、關于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調查處理情況

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翊公司”)作為涉事直播間的開辦者,受商品品牌方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融昱公司”)委托,于2020年9月17日、10月25日,安排主播“時大漂亮”通過快手直播平臺推廣商品“茗摯碗裝風味即食燕窩”,

在直播帶貨過程中,主播僅憑融昱公司提供的“賣點卡”等內容,加上對商品的個人理解,即對商品進行直播推廣,強調商品的燕窩含量足、功效好,未提及商品的真實屬性為風味飲料,存在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市場監管部門擬對其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90萬元的行政處罰。

2、關于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的調查處理情況

經調查,和翊公司直播期間投放的商品購買鏈接,是融昱公司在天貓平臺開設的“茗摯旗艦店”,消費者點擊上述鏈接可直接進入該網店購買涉案商品,收款和發貨等行為均由融昱公司實施。據此,市場監管部門認定涉案商品的銷售主體是融昱公司。

融昱公司為和翊公司直播活動提供的“賣點卡”,以及在天貓“茗摯旗艦店”網店發布的內容,均存在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

經涉案商品產地的市場監管部門抽檢,融昱公司銷售的“茗摯碗裝風味即食燕窩”的13個項目,符合GB 2760-2014、Q/DZXY 0010S-2020、GB 14880-2012要求,但該商品標簽存在瑕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規定,市場監管部門擬對其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200萬元的行政處罰。

下一步,我局將堅持依法行政,嚴厲打擊網路直播營銷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我局也將會同有關部門規范網路直播營銷活動,引導行業自律,促進網路直播營銷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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