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蘋果Apple Store大陸官方商城出現價格烏龍,一千多元的產品只賣一二百元,比如原價1499元的UBTECH Jimu Astrobot Cosmos機器人套件標注為僅149元,于是很多用戶紛紛下單。
但時很快,蘋果就直接強制取消了這些訂單,而且沒有任何公開表態。
蘋果的“霸道”在此事件中也再次體現得淋漓盡致,因為這種標錯價的事情并非第一次出現,但是商家要么大方地直接承認并發貨,即便取消訂單也會給出詳細的解釋,盡可能征求用戶原諒。
事實上,根據大陸的電子商務法,電子商務經營者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資訊符合要約條件的,用戶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并提交訂單成功,合同成立。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等方式約定消費者支付價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條款等含有該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對此,知名法律原PO@格斯logics 也給出了自己的解讀,尤其強調蘋果其實在《用戶協議》的角落里,早就約定了仲裁條款,這意味著被取消訂單的用戶如果有異議,只能去仲裁委申請仲裁,而無法去法院提起訴訟。
那么,仲裁和起訴有什么區別呢?最大的不同在于收費。標的為1000多元的案件,如果去法院起訴僅需要訴訟費50元,走簡易程式還可以減半,而如果走仲裁的話,費用大概要5000元以上,并將根據案件的結果分配。
這種情況下,如果讓消費者一個人去申請仲裁,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格斯logics認為,仲裁條款絕對是面向個人消費者的互聯網公司最流氓的條款,幾乎堵死了用戶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的路,而他會逐個詢問留言的用戶,考慮下一步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