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下午,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01場新聞發布會召開,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表示,對網約車平臺公司、巡游出租車企業和道路客運企業、客運站經營者出現管理人員和駕駛員確診病例的,除立即約談、從重處罰外,還要在全行業通報批評,并公開曝光。
此前12月31日,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出租汽車行業covid19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稱,巡游出租汽車企業、網約車平臺公司要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責任制和管理制度,配備口罩、消毒液等必要的防護物品、設施,做好駕駛員培訓和宣傳教育,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司機方向盤、座套、安全帶、座椅、腳墊、后備箱等重點區域要每4小時消毒1次。車門把手、車窗升降按鈕、后備箱按鈕等重點部位要每運次消毒1次。
駕駛員應當于每日發車前、收車后各進行1次體溫測量和“北京健康寶”狀態自查,駕駛員和乘客應全程佩戴口罩,對經勸阻后拒不佩戴口罩的乘客,駕駛員可以拒絕提供運輸服務,
通知還要求,所有新入職駕駛員須持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對于已入職駕駛員,企業要按防疫要求,做好核酸檢測,
不得出京至中高風險地區運營,巡游車企業要加強GPS監控,監測核查出京巡游車運營情況;網約車平臺公司要采取技術手段,禁止網約車出京至中高風險地區運營,
通知強調,各出租汽車行業單位和個人違反疫情防控運營服務標準、未落實疫情防控企業主體責任、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實不到位的,由相關執法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