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消息,企查查顯示,原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發生工商變更,企業名稱變更為中喬體育股份有限公司,
此前上海二中院對前美國職業籃球運動員邁克爾•喬丹訴喬丹體育公司、百仞貿易公司姓名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宣判,
法院經過審理認定,喬丹體育公司構成對原告姓名權的侵害,而銷售商百仞貿易公司不具備共同的侵權故意,但今后不得再銷售侵權產品,
判決要求,喬丹體育公司停止使用其企業名稱中的“喬丹”商號,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30萬元及因本案訴訟所支出的合理費用人民幣5萬元。
專家表示,雖然喬丹體育的官網和商標都進行了整改,但與球星喬丹的多次商標侵權訴訟,喬丹體育蹭“名人”熱度的品牌形象很難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