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消息,天眼查顯示,FF創始人賈躍亭因未按時支付賠償款于1月12日收到被限制高消費令,
據報道,在賈躍亭與江蘇紅土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中,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被告賈躍亭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江蘇紅土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補償款88708279.68元。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及相關司法解釋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此前賈躍亭、甘薇3000萬元房產被強制拍賣,原因是樂視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樂視移動智能資訊技術(北京)有限公司與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北支行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相關報道顯示,賈躍亭已身負29條限制高消費令,其自身10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4次被列為被執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