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單”一詞能隨便用么?

除了新力外,其他廠商能用“微單”么?想要徹底搞清楚這個問題,得從2008年開始講起。

——緣起

從2008年9月到2010年1月,松下、奧林巴斯、三星先后推出了具有可換鏡頭、無反光板、電子取景這3個特點的新型相機 —— 這也就是我們現在統稱的“無反”相機。但這三家廠商并沒有給此類產品賦予一個確定名稱,只是混雜使用著無反、混合相機、單電相機等叫法。

2010年5月,新力在海外發布了NEX-5/NEX-3相機。一個月后的大陸發布會上首次出現了“微單”,意為體積微小但具有單眼畫質。后來我們才知道,新力大陸還在發布會當天申請了“微單”商標。


▲來自新力官網

憑借NEX系列的產品力和新力大陸的強勢宣傳,“微單”很快深入人心,其他廠商也開始在非一些正式場合中(包括問答對話和一些內部PPT)中使用“微單”一詞,2010年9月至10月,奧林巴斯先后發布了兩篇包含“微單”一詞的新聞稿,旨在明確自己的領跑者地位。


▲百度搜索的結果

——發展

進入2011年后,新力注冊“微單”商標一事公開化,新力也開始通過各種方式向大眾灌輸只有新力微單才能被叫做微單。這時候,其他廠商意識到“微單”不是隨便用的,而奧林巴斯則將“微單”改成“微型單電”并一直沿用至今。


▲奧林巴斯官網

此后幾年,大家表面上相安無事,只留下“微單”商標后面的一連串的異議申請和復審狀態。期間,小米生態鏈企業小蟻曾經掀起了一些波瀾(但也只是一些波瀾):它在2016年9月發布了“小蟻微單相機M1”并且在官方微博上回應了網友對于使用“微單”一詞的質疑,


▲來自@小蟻微單相機官方微博

——(目前的)結局

到了2018年,情況急轉:佳能、尼康先后在官方網站上使用了“微單”一詞。


▲來自佳能官網


▲來自尼康官網

所以,到底發生了什么?我們知道商標是有大類和子類(類似群)的,從上面@小蟻微單相機 的微博中,我們能看到新力申請了照相機(攝影)、光學鏡頭等子類。但在2017年最終通過審批的只有攝像機子類 —— 直到今天,新力只能用“微單™”來描述相機,在受法律保護的效力上是遠不如注冊商標的(作為參考,黑卡®是注冊商標),

在今天,各大相機廠商對于旗下無反產品的稱呼依然分為兩大派別: 微單:新力、佳能(一些情況下特指EOS M系列)、尼康無反:松下、富士、徠卡、哈蘇 至于奧林巴斯(現已更名為“奧之心”)依然使用“微型單電”的叫法,

——小結

首先,“微單”確實是由新力大陸率先提出并斥資推廣的,這和二十年前的“PDA”商標爭議一案有著本質區別。這個詞語非常契合早期無反相機的產品特點,即凸顯了體積上的“微”,又能讓人聯想到具有高畫質和專業性的“單”反,為推動這個品類的快速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國家知識產權局并沒有全盤通過新力的申請,給微單附加™或許就是新力最后的倔強 —— 當然,我們也可以通過™快速識別哪些文章受到了新力的干預。 最后,當您遇到ET或其他作者、媒體用“微單”描述其他品牌相機時,現在已經無需“出警”了(而這也是ET為什么又把這件事情翻了出來),

——附:在售相機的主要類別


* 強調“在售相機”就可以忽略固定鏡頭的單眼
* 強調“主要”就可以忽略新力A卡口單電相機
* 富士X100系列不能更換鏡頭所以不屬于無反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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