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讀到第4年,因為沒做核酸檢測,慘遭學校開除……
這件事,剛剛發生在了一位在美國名校UIUC(伊利諾伊大學部香檳分校)就讀的大陸博士生身上。
最令他不解的是,連著兩個學期,他都在家上網課,甚至從未踏入校園一步。
而且他這樣度過春季學期,一點問題也沒有,
現在秋季學期,卻被開除學籍、注銷簽證,面臨遣返回國…
上訴還被駁回了。他的同學和老師都替他冤,有1萬4千多人聯名希望學校重審重判。
發生了什么?
Ivor Chen (中文名拼音Yidong Chen),UIUC計算物理學專業博士生,
2020年的12月21日,他突然接到了UIUC的紀律處分通知,指控他違反了學校的covid19防疫檢測規定,
具體來說,就是他在秋季學期開始后,沒有參與學校組織的核酸檢測,
然而,從春季學期開始,為了照顧母親以及躲避疫情,陳同學就一直在Champaign-Urbana的家中上網課,實驗室的研究工作,也在家中完成,
按照UIUC之前的規定,“100%遠程工作、擁有住所且只因必要活動出門”的人,可以免做核酸檢測。
陳同學自認為完全滿足這些要求,并且早在春季學期就已經向學校的健康中心申請,獲得了免做測試的許可,
但到了秋季,就接到了這樣的指控,
于是,陳同學向學校的GEO (研究所雇員組織)求助,一起參加由UIUC校理事會學生紀律委員會舉行的聽證,
但是,在聽證會上的程式,令人大吃一驚。
GEO后來在“請愿書”中披露,聽證會全程,GEO的代表都被禁止發言。
紀律委員會向陳同學本人的提問,也都是一些無關緊要的問題,比如問他是否從大學部獲得醫療保險、是否獲得401K(美國養老金計劃)、多久shopping一次……
整個聽證會,持續不到10分鐘。陳同學為自己辯護的時間和機會并不多。
但就是這樣的“程式”之后,紀律委員會竟給出了這樣的處罰決定:
開除學籍一年,即時生效;2篇1000字的檢討書(reflective essays.);禁止進入校園,由大學部警察部門監督執行;一年后若申請復讀需提交請愿書;80小時的社區服務;若要返校,需要提供在被解雇的1年內,有成功的學術或工作經歷證明,
按照UIUC之前的處罰,這就是頂格處罰了,當然不能令陳同學信服,
然而在前幾天結束的二次上訴中,紀律委員會無視各方反對意見,依然堅持開除決定。
更悲劇的是,陳同學處罰中看似還有機會的“一年后申請”,也很雞肋,
因為對于陳同學來說,他和母親還都因為簽證注銷,失去合法國際學生的身份,將面臨被遣送回國的境地,
而要馬上找到合法的工作或其它高校實驗室,十分困難……
所以不少評論說,UIUC的決定,幾乎在一瞬間毀滅了一個年輕科研人員的未來,
GEO也很快在網上發起聯名,支持陳同學,要求撤銷處罰的請愿活動,目前已有將近1.5萬人聯名,
而陳所在的學院院長、系主任在內的5名重量級教授,也簽署了一封支持信,表示這項處罰對于無意中犯下的錯誤來說過于嚴重。
但截至目前,事情還沒有實質轉機。
大陸博士生為何不核酸?
UIUC的決定,有合理依據嗎?
嚴格講,按照學校秋季學期的最新規定,他確實違規了,
之前春季學期的規定,是100%在家學習辦公可免做核酸測試。
而秋季學期之后,學校更新了要求,即使是在Champaign, Urbana本地居住的學生,完全上網課也必須做核酸檢測。
若違反規定,最高可給予開除處分。
在此之前,UIUC也一直以嚴格防疫著稱。學校每月花費400萬刀,每周對學生進行2次篩查,校園實驗室不分晝夜運轉、5-10小時內提供結果的大面積核酸檢測,取得「陽性比例大部分時間都保持在1%以下」的高校防疫成績,
但同時,學校也為生活在當地(Urbana, Champaign and Savoy)且不打算返校的學生開通了covid19檢測豁免申請——豁免的情況很少,只有證明核酸測試對自己特別繁重的學生,才會獲得豁免。
所以陳同學是“明知故犯”?
在GEO的公開信中說,陳同學壓根不知道學校在秋季改政策了。
因為秋季學期時,大學部管理部門并沒有在群發郵件中列出豁免程式,學生也不知道資訊有更新,還以為延續春季的程式。
于是Ivor Chen,踩雷了,
而且好巧不巧,之前一直在家深居簡出的他,因為一次考試,被精準定位。
去年年底,陳同學出門參加精算師協會的認證測試,而測試地點,掛著美國計算機教育和考試認證服務公司Prometric的牌子。
精算師協會和Prometric在組織關系上,都和UIUC沒任何關聯,所以他也沒有想到要做核酸測試。
但是測試所在的建筑大樓,卻歸UIUC所有,陳同學沒有核酸證明,被禁止進入大樓,
同時,也這樣被學校抓到“違反抗疫規定”,進而就收到了學校的處罰通知。
聲援者眾,學校不為所動
目前,陳同學的遭遇引起了更多人的關注,
在change.org的請愿官網,有1萬4千人聯名,希望重審重判。
在Reddit上,也有800多的熱度,并且呼吁學校重新讓他回到校園。
但學校方面,駁回二次上訴后,還沒有任何回應。
大家都認為這樣的處罰實在不公平而且太過苛刻,
首先是因為陳同學本身并未對校園防疫工作造成任何損害,僅僅因為漏接郵件就開除,說不過去,
相應的,既然他能夠獲得春季學期的豁免,這個事實也足夠證明秋季學期的’不合規’指控是不合理的:
紀律委員會的決定冷酷、不必要:
其次是因為校方本身的防疫規則變更頻繁,通知郵件也很混亂,
在給陳同學發“存在違規風險”的通知郵件當天,校方一共給學生發了25封各種郵件…….如此重要的郵件,也沒有進一步說明,
而且直到通知他去聽證會前,也沒有任何工作人員跟他聯系溝通。
這導致他本來可以利用郵件中給的“兩天之內”進行核酸檢測來避免被開除的最后機會,也丟失了,
另外,這還不是個例。
在知乎上,有匿名用戶在有關陳同學遭遇的問題下也表明了自己的看法,他也遇到了完全相同的問題,最后也是在聽證會后被開除。
目前,爭議還在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