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微信支付寶還是數字貨幣,其實質都是移動支付,需要借助移動設備,比如智能行動電話智能手表等。那么既然使用工具是一樣的,行業之間難道不會產生競爭嗎?
當然,官方發言都是那么正式正規和正統,稱之為官話,它與實話是存在一定差距的。這好如在2015年股市大跌時,官方發言都是正式正規和正統的,但聽聽也就作罷了,千萬別當真,否則會虧得連內褲都沒有。
微信和支付寶屬于第三方支付機構,是商業銀行支付轉賬的延伸——第三方支付機構必須借助銀行才能完成支付或交易。
比如A通過微信轉錢給B,B將錢取出來。那么A必須把錢充進微信零錢(微信的銀行賬戶),然后B收到微信給的一組數字(它僅是數字,由騰訊計算機創造,如充Q幣一樣);B將這組數字變成銀行存款,微信的銀行賬戶再給B的銀行賬戶轉一筆錢——一個來回也就有了手續費,但通過行動電話銀行或網銀轉賬是沒有手續費的。
也就是說,第三方支付實際是構架在商業銀行支付轉賬之上的。然而,央行數字貨幣卻不需要借助商業銀行和第三方支付平臺,它是直接替代紙幣的數字貨幣,區別于微信支付寶的電子貨幣。
比如設備中有一筆數字貨幣,那么設備就是你的錢包,數字貨幣密鑰就是你的貨幣,進行交易就如同用現金交易,并不需要聯網,也不需要借助商業銀行和第三方支付平臺。對用戶而言,更加直接的同時交易可以更加隱秘,交易行為不會受商業機構監控,可以有效保護個人隱私。
不管是從支付便捷、交易手續費(第三方支付平臺交易手續費表現為提現手續費和收取商家交易手續費),還是從保護個人隱私方面,數字貨幣都具有更大的優勢,不對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產生沖擊那是假的。
當然,由于習慣這東西很難改變,特別是第三方支付平臺與貨幣基金結合,存在相應的收益,而數字貨幣不產生收益(連活期利息都沒有)。因此,前期數字貨幣可能很難分到市場蛋糕,但如數字貨幣設備或APP不斷完善,比如也接入貨幣基金等,市場還是廣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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