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云被約談 螞蟻集團迎接金融監管

馬云被約談了,

無論是對于馬云本人,還是對于他實際控制的螞蟻集團,乃至對于整個金融科技行業來說,這都是一件不尋常的事件——尤其是這件事情發生在螞蟻集團即將在 A+H 股上市的前夕。

不過,從另外一個層面講,這次約談其實并不是毫無來由——如果對國家金融管理部門的聲音有更多的關注,其實會更容易理解。

畢竟,這世間并不存在什么無根之木,無源之水,

馬云等人被約談,螞蟻集團回應

整個事情的發生,似乎毫無征兆。

11 月 2 日晚間,大陸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在官方渠道發布訊息,宣稱四部門聯合約談螞蟻集團有關人員,具體內容是:

今天,大陸人民銀行、大陸銀保監會、大陸證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對螞蟻集團實際控制人馬云、董事長井賢棟、總裁胡曉明進行了監管約談,

簡短的一句話,引起了廣泛關注,

隨后,在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里,螞蟻集團就此事進行公開回應,回應宣稱:

螞蟻集團會深入落實約談意見,繼續沿著 “穩妥創新、擁抱監管、服務物體、開放共贏” 的十六字指導方針,繼續提升普惠服務能力,助力經濟和民生發展,

當晚,針對此事,《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發表評論稱:

四部門聯合約談馬云等人,如果能透露些約談內容,就更好了。螞蟻金服這樣的互聯網金融巨頭顯然需要受到監管,所以輿論對四部門的約談很關心,互聯網金融有很多奧秘,尤其需要透明,讓公眾了解政府的監管情況,大家會更安心。

目前,關于四部門對于螞蟻集團有關人員的具體約談內容,尚未可知。

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管理辦法基本出臺

這次約談資訊的對外公開,時間點非常微妙。

雷鋒網注意到,就在證監會官網發布上述訊息的幾乎同時,大陸銀保監會在官方渠道發布了《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本文簡稱 “意見稿”),并就此公開征求意見。

需要注意的是,網路小額貸款業務正是螞蟻集團的一項重要業務,

意見稿表示,為了小額貸款公司網路小額貸款業務,防范網路小額貸款業務風險,保障小額貸款公司及客戶的合法權益,促進網路小額貸款業務健康發展,特意制定了上述辦法,

意見還明確了經營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的公司在業務許可范圍、注冊資本、控股股東、互聯網平臺等方面應符合的條件;提出了網路小額貸款金額、貸款用途、聯合貸款、貸款登記等方面的有關要求;還要求不得誘導借款人過度負債;明確客戶資訊保護、存量業務整改和過渡期等安排。

比如,意見中談到,經營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通過銀行借款、股東借款等非標準化融資形式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 1 倍;通過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等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形式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 4 倍,

意見還表示,對自然人的單戶網路小額貸款余額原則上不得超過人民幣 30 萬元,不得超過其最近 3 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該兩項金額中的較低者為貸款金額最高限額;對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關聯方的單戶網路小額貸款余額原則上不得超過人民幣 100 萬元,

意見還要求,在單筆聯合貸款中,經營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的出資比例不得低于 30%。

可以看到,包括螞蟻集團在內,監管部門要對所有經營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進行監管,

對金融科技實施監管的時代已經到來

其實,無論是螞蟻集團被約談,還是對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的監管,都是有信號的,

雷鋒網了解到,近日,大陸人民銀行主管的報紙《金融時報》連續發表了三篇評論,直指金融科技公司的監管問題;《金融時報》由大陸人民銀行主管,是大陸人民銀行、大陸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指定披露重要資訊媒體,證券市場資訊披露媒體。

據《金融時報》報道,10 月 31 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專題會議。此次會議強調,當前金融科技與金融創新快速發展,必須處理好金融發展、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的關系。

由此,會議表示,要加強監管,依法將金融活動全面納入監管,有效防范風險,

當天晚上,《金融時報》轉發了一篇《關于金融創新與監管的幾點認識》的文章,文章稱:

目前的金融科技業務和傳統銀行沒什么本質區別。在大陸幾家 BigTech 公司的金融業務中,最賺錢的是消費信貸業務,本質上也是吃利差模式。有人批評銀行貸款是當鋪思維,但從事金融服務的 BigTech 公司與銀行貸款一樣,在實際放貸中也使用擔保品,

文章還表示,任何金融企業都希望無限制擴張且不承擔后果,但監管部門尤其是央行要考慮全域風險;如果一家金融的企業業務規模和關聯性都很大,就需要對其實施宏觀審慎監管。

11 月 1 日,《金融日報》再次發布了一篇資深學者撰寫的題為《大型互聯網企業進入金融領域的潛在風險》的文章,文章表示,大型互聯網企業進入金融領域帶來五種風險,分別是壟斷和不公平競爭風險、產品和業務邊界模糊風險、資訊技術可控性和穩定性風險、資料泄露與侵權風險和系統性風險。

文章最后表示,科技巨頭進入到金融科技領域,要明確其金融企業屬性,應將其納入金融控股公司監管框架,

到了 11 月 2 日,《金融日報》再次發布文章,來探討金融科技發展中需要思考和厘清的幾個問題,文章表示,迄今為止,科技創新不是顛覆了金融體系,而是經過實踐檢驗后逐步融入了金融體系,金融業本身就是資訊科技行業,

因此,文章強調,應當將所有的金融活動納入監管,并確保實質相同的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遵守相同的監管規則,

一言以蔽之:大陸對金融科技實施全面監管的時代,已經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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