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影響不大,對債務人最大的影響就是上征信,被執行人的身份及無法從事企業法人!但對債權人是種交代及安慰!唯一不妥的就是“臨控”。
這個雖然短拘15天,每年兩次,兩年之內有效但是這是債權人的權力。這才是對債務人最大的影響,而且“毫無義意”!
對于沒錢的人你拘他,無非是讓債務人浪
費更多賺錢時間,甚至破罐子破摔。而有的債權人卻樂此不疲。也不知道咋想的。
限行:G字頭高鐵不能做,其實也沒意義:一等坐正常情況下也沒人坐,更何況沒錢的人。無非限制的是出行便捷性,及時效,也是浪費時間而已。
D字頭動車可以坐,二等即可,一等也沒幾個人坐,價格相差兩倍。
限高:星級賓館,高爾夫,私立高等學校(不是私立民工學校,有的債權人糾結的是債務人的孩子就不能上學,這也是無語了)
所以正常情況下,一般人也消費不了,更別說負債累累的人。
所以說這塊后期也會完善的,真的沒什么作用。解決債務問題就是時間問題。而債權人也想不通,亦糊涂!
其實“起訴•暫不強制執行”是最妥的討債手法,也是高情商做法,也不會讓法官為難!
起訴協商后就有法庭裁決書,雙方簽字即有法律效力。說明債權方的錢就跑不了,剩下的就是時間問題了。至于中途不一定履約,也正常的,了解情況后,靈活的讓其少還一部分,或暫緩一期也沒多大影響的,因為一個負債累累的人,突發不可控的因素特別多,他可能要面對多人的債務問題,或者生存問題,要帳不怕少,不怕長,就怕一動不動。有的債權人認為:通過法院一定可以快速拿回錢,其實分情況,如果有錢不還,那么法院執行就好了。如果沒錢,不執行還能慢慢收,一執行就死帳(至于原因已說多遍,不再詳述)。
所以是否強制執行有效:取決于債務人的經濟狀況而定。債權人應事先有所了解,再利用法律手段來合情合理處理,才是良性結果。如果僅僅是:軟暴力討要+起訴+強制這三板斧也沒什么作用,反而把債務人逼向“老賴”的行列。
要帳關鍵:靈活+耐性
債務人內心已涼,逼急了可能容易走急端。
道理是這個道理,不過人爭一口氣,寧可錢不要了,也要讓你不舒服
今年不好過呀。太難了,你富了,到處是你的親戚朋友。窮了,他們見到你跟老鼠一樣,最近幾年存點錢,買了一套房,結果那些親戚說你也能買的起房,臥槽,雖然工資那么點,我自己也搞點副業,一個月也能賺零花錢,我自己工資5000,副業做得好也有2000-4000,工資房貸,副業生活費,日子也能過得去
正常欠債的每個人心中都很大壓力的,都想早日還完,但是,得給人家時間人家機會去賺錢,我自己也欠了五六十萬,每天律壓抑,不知該怎么辦才好,每天從早上七點到晚上上八點,催收的短信,電話,不停。開著貨車接著催收的電話,腦子經常亂亂的。什么時候一個不小心,搞了一個大事故,估計那平臺就出名了。
沒通知,就凍了
這位老師說的很正確,多少創業者由于經營不善造成生意虧損失敗,并無惡意拖欠員工工資,債權人訴訟到法院,法院在不了解的真實情況下,就將創業者限高,特別是年輕一代創業者,叫他們以后如何振作起來再次創業,我認為法院輕易限高創業者有失公正,當然這是針對誠信創業的年輕一代,給他們一條健康而沒有顧慮的重新創業的機會!
就像我一樣,銀行卡,微信,支付寶快凍結了,好工作沒了,打一點臨時工拿現金,怎么還錢?何時能還完?索性破罐子破摔,不還了。。。
我負債一百多萬,法院把銀行卡凍結了,我目前能求坐存的就是唯一的一本駕照A2可是難免扣分處理呀,實名處理沒辦法因為銀行卡凍結這樣駕照也廢了,本人也只能在家干農活,可是債就沒有機會還了,還好法院幫了我個倒忙把銀行卡凍結
生意失敗,欠了一百多個,出門打工謀生,被一個債主告到法院,被執行,銀行賬戶凍結,每月四千左右的工資,本來就是月月光,剛發發工資,就發現被凍結了,找法院執行局說,讓和債主先去說好,債主讓先給幾萬在給調節解除凍結,實在沒有,能出門打工,證明本地親朋好友都借的沒發在借了,只能找些不打卡發工資的活干,凍結了兩年,不知道怎么又解凍了,是不是給機會了?
確實。之前生意失敗,欠了很多錢。有一個人其實算很少了,年前和他協商每個月給一部分。誰知道,過了年,碰上疫情,店無法經營。家里有老有小需要生活。對方不理解。執意申請了強制執行。現在我也不管他了。反正放到最后再還。因為賬戶被凍結,正常周轉的資金都被滑走了。已經無所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