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直播平臺的興起催生了各種各樣的主播,目前主流的有帶貨主播、才藝主播、解說主播等。
其中,才藝主播大多擁有不俗的歌唱、舞蹈功底,經常在直播間翻唱一些經典歌曲,但絕大多數人們都不太了解,其實這些主播的演唱可能會造成侵權行為,
據大陸媒體報道,近期斗魚平臺主播“劉飛兒faye”就曾因為在多次直播中演唱歌曲《小跳蛙》被發行方告上法庭,
歌曲《小跳蛙》所屬北京麒麟童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認為“劉飛兒faye”未獲得原告授權、許可,未支付任何使用費的情況下,以營利為目的,在自2017年至2018年的多次斗魚直播活動中,共計演唱了至少1次涉案歌曲,并播放有涉及歌曲原版伴奏。
麒麟童公司稱“劉飛兒faye”在演唱過程中與在線觀看粉絲形成實時互動,接受粉絲巨額打賞禮物,獲得了巨大的經濟利益,
同時,在直播結束后還形成了相應直播視訊被制作并保存在斗魚視訊網站及互聯網應用平臺上,粉絲及網路用戶均可以隨時隨地對該侵權直播演唱視訊進行播放、下載和分享。
故此,麒麟童公司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判令被告刪除斗魚主播“劉飛兒faye”所有演唱涉案歌曲的相關侵權視訊,并向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5000元。
最終法院審理確認被告侵權行為存在,且斗魚平臺未盡到審查義務,造成涉案歌曲的傳播,侵害了麒麟童公司的資訊網路傳播權,武漢斗魚網路科技有限公司需立即停止涉案侵權行為,并向其賠償經濟損失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