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下午消息,針對美國停止對高通的反壟斷訴訟一事,高通方面表示,對這一決定感到高興,必須保護好對創新和競爭的根本激勵機制,
美國聯邦政府有兩大機構處理反壟斷問題,分別是美國司法部和聯邦貿易委員會(FTC),美國FTC在2017年1月對高通公司提出了反壟斷訴訟,在基層法庭審判中,FTC曾經獲勝,但是美國加州舊金山的一家上訴法庭推翻了之前的裁決,
近日,FTC宣布,不會再要求美國最高法院對之前上訴法院的裁決進行審理。
高通稱對FTC的決定表示高興,高通公司總法律顧問唐·羅森博格(Don Rosenberg)在聲明中表示:“高通公司每年投入數十億美元用于研發,所發明的技術正被全球數十億人使用,正是這種不懈的創新幫助高通取得了今天的成就,我們必須保護好對創新和競爭的根本激勵機制,在當下這一點尤為重要。”
PS:FTC對于高通提出的反壟斷指控和其他國家地區類似,即高通利用了移動芯片和電信專利授權領域的主導優勢地位,從行動電話廠商收取了過高的專利費。如果FTC這一反壟斷訴訟最終獲勝,將會對高通的商業模式造成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