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
第一,公共場合盡量不要影響別人是道德層面的,上升到規定,說明無德之人太多,值得悲哀;
第二,既然是道德層面的現在變成了規定,說明相關機構或者大部分人對所謂規則二字一竅不通,如此,以后說不定真會出一些類似逢人見面必微笑否則罰款的規定,也很悲哀。
第三,如果是餐廳出的規定,倒也好理解,畢竟是私營場所,怎么說都可以,但軌道交通是公共場合,是有營業的性質,但多少代表國家管理層面,給人有法律法規的感覺,你可以禁止帶危險品,但你不能禁止電子設備外放,因為這和禁止說話是一樣的,出這些守則,個人覺得會讓人有濫用國家威信的嫌疑。
第四,這類的教化,完全可以換成溫馨提示啊,再嚴重點甚至也可以提醒廣大市民如果遇到可以打電話報警說擾民嘛,效果比做成守則要強很多。
個人習慣,沒必要上綱上線,
加入征信系統才能杜絕。
大陸的素質在于農民工的素質,只有農民工的素質提高了,國家的總體素養就提高了,在工地上呆過的朋友就知道,不多說,
那行動電話鈴聲算外放嗎?
估計經常去日本的都會有這樣的習慣
我現在在一個駕校學車 宿舍里有一個從日本打工回來的也在學車 天天晚上不睡覺 行動電話聲音開最大打電動,要不就跟別人微信語音!晚上要睡覺了還比比個沒完! 一點素質都沒有,跟他說了兩次不管用 也懶得說他了!
每個正常人都知道的道理,非要用法律法規約束,也是不得已而為之啊!
行動電話外放是什么意思
廣場舞那個炸街的大音響啥時候禁[淚奔][淚奔][淚奔]
那支付掃碼咋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