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喝供應商的星巴克被開除:唯品會被判賠償18萬!

8杯星巴克,兩盒口罩,這兩件再尋常不過的產品,價格僅僅百元而已,那么為何唯品會會因為這兩樣東西被判賠償18萬元?

一場因咖啡、口罩而引起長達一年之久的員工糾紛案件,近日終于有了結果。

唯品會(大陸)有限公司與員工吳某勞動爭議二審日前宣判,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唯品會需向吳某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18萬元,

案件公布判決結果后,引發廣大網友熱議,員工“收禮”和“出賣公司利益為己謀利”等行為成為議論重點。

據悉,2019年10月,吳某收受供應商星巴克咖啡4杯;2020年2月20日,吳某再次收該供應商提供的星巴克咖啡4杯,兩次共計8杯。

2020年2月20日,吳某向該供應商購買兩盒口罩。

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期間,吳某將本人花海倉內購賬號借予公司外人員,。對方可利用該賬號購買唯品會給自己員工提供的內部折折扣福利商品,屬于為特定關系人員謀利。

唯品會認為,吳某已經違反了公司制定的《唯品會管理紅線》相關規定。即收受不正當利益、利用職務之便或者公司資源為自己或特定關系人員謀利,因此將吳某做開除處理。

但吳某表示,自己僅在不知情況下接受過一次星巴克咖啡,共3杯,總價112元,而根據唯品會員工守則來看,員工僅需在禮品價格超過200元時上報并交予公司,故其認為沒有違規,

而向供應商購買口罩為個人行為,由員工自行購買與唯品會無關,

其次,花海倉App是唯品會對公眾開放的購物軟體,任何外部人員均可注冊瀏覽,吳某員工賬號與該App并無關聯,

法院認為吳某的行為確實違反了唯品會的規章制度,有不妥之處,但就涉及的金額和情況來看,并沒有造成嚴重后果,唯品會開除員工屬過度行使內部管理權,為違法裁員。

其實,“職場紅線”也就是企業的各種規章制度,員工與企業共同奮斗,本就是一種契約關系,在這種關系下,員工理應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但在企業要求員工的同時,也要考慮企業整體的規模與規劃,根據自身情況、所處環境來制定合理的規章制度,

在企業的規章制度外,還應該有更多的溝通和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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