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視刷新上市公司造假記錄 賈躍亭遭天價罰金:網友神評

4月12日晚間消息,樂視網公告,因公司2007年至2016年連續十年財務造假等,北京證監局對公司合計罰款2.4億元,對賈躍亭罰款2.41億元,

大陸證監會決定對樂視網2007年至2016年連續十年財務造假,致使2010年報送和披露的IPO申報材料、2010年至2016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的行為,未依法披露關聯交易、對外擔保的行為以及對賈躍亭、賈某芳履行承諾的披露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的行為,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的規定,對樂視網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

對賈躍亭、楊麗杰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劉弘給予警告,并處以25萬罰款;對吳孟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罰款;對趙凱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對譚殊給予警告,并處以8萬元罰款。

對吉曉慶、張旻翚給予警告,并處以5萬元罰款;對朱寧、曹彬給予警告,并處以3萬元罰款,賈躍亭作為樂視網實際控制人,指使從事上述相關資訊披露違法行為,對其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合計對賈躍亭罰款90萬元,

此外,還要對2016年樂視網非公開發行欺詐發行行為,根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的規定,對樂視網處以募集資金百分之五即2.4億元罰款;對賈躍亭、楊麗杰處以30萬元罰款;對賈躍民、吳孟處以20萬元罰款;對劉弘、鄧偉、譚殊、張特、吉曉慶處以5萬元罰款;對沈艷芳處以3萬元罰款,賈躍亭作為樂視網實際控制人,指使從事上述違法行為,對其處以2.4億元罰款,合計罰款240,300,000元,

綜上所述,對樂視網合計罰款240600000元,對賈躍亭合計罰款241200000元,對楊麗杰合計罰款60萬元,對吳孟合計罰款40萬元,對劉弘合計罰款30萬元,對賈躍民合計罰款20萬元,對譚殊合計罰款13萬元,對吉曉慶、趙凱分別罰款10萬元,對鄧偉、張旻翚、張特分別罰款5萬元,對沈艷芳、朱寧、曹彬分別罰款3萬元。

隨后,有關此事的討論持續發酵,“ 賈躍亭被罰款2.41億 ”登上微博熱搜。網友對此事的調侃居多,有網友表示:“賈躍亭:下周回來交罰款”,還有網友表示,“十年了都沒發現,現在才發現。”

對于此事,業內人士指出,“證監會對資本市場違規者懲處的常見程式是:立案調查——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行政處罰決定書,”

“一旦行政處罰決定書落地,受損投資者即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索賠。”

“鑒于目前樂視網和賈躍亭的經濟狀態,投資者出于對賠付能力的擔憂,不排除會把眾多被處罰的高管列為被告,還有中介機構,后面也可能都被追進來,畢竟,沒有這些高管和中介機構的幫助,單單賈躍亭一個人是不可能完成這么大的造假行為的。連續十年造假,也是刷新上市公司造假記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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