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消息,上周末阿里巴巴被監管部門罰款182.28億元,其中強迫“二選一”等問題是被罰的重要原因。
日前,又一份關于美團外賣“二選一”的判決書成為業內熱議的焦點。
據媒體報道,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就美團不正當競爭行為作出判決,本次案件首次適用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
民事判決書顯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團)將向上海拉扎斯資訊科技有限公司(餓了么)賠償35.2萬元,
在判決書中,該法院還認定了多起美團強制商戶“二選一”的案例,包括通過漲傭金、置休、縮小配送范圍等手段強制商戶與美團“獨家合作”。
需要注意的是,這是今年以來,美團第二次因為外賣領域強制商家“二選一”敗訴。
經了解,今年2月,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樣認定了美團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判決其賠償100萬元,
4月13日,市場監管總局會同中央網信辦、稅務總局召開了互聯網平臺企業行政指導會。
針對平臺經濟領域存在的強迫實施“二選一”等突出問題,提出“五個嚴防”“五個確保”,明確要求各互聯網平臺企業在一個月內全面自檢自查,逐項徹底整改。
據悉,首批向社會公開《依法合規經營承諾》的互聯網平臺企業有,百度、京東、美團、奇虎360、微店、新浪微博、字節跳動、叮咚買菜、拼多多、小紅書、蘇寧易購、唯品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