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知名相聲演員岳云鵬發布微博實名吐槽行動電話存儲空間問題,將該話題帶上熱搜,引發了網友們對行動電話存儲貓膩的討論。
岳云鵬表示自己購買了某品牌標注128GB存儲空間的行動電話,然而實際打開之后發現可用存儲空間只有112GB,為此,岳云鵬向網友發問,“如果可用存儲空間只有112GB,是不是應該只收112GB的錢,還是說收128GB的錢就是合理的?”
岳云鵬的吐槽遭到了不少網友的反吐槽,畢竟在很多人看來這是一個常識性的認知,
行動電話標注的存儲空間和實際存儲空間不一致是一個一直存在的問題,之所以如此,首先是因為行動電話在出廠時系統和系統預裝的軟體本身就會占用一部分存儲空間;其次,就是在制造內存的時候,是按照1G=1000MB計算,但是在行動電話系統卻是默認的1G=1024MB,這樣一來100G就會相差2400MB,
有了這個前提,智能行動電話的普及和更新換代頻率,讓這些規則已經為越來越多的人熟知,行動電話標注存儲和實際可用存儲空間不一致似乎已經成為了一種默認的“潛規則”。
因此,有網友吐槽表示,這么多年下來,實際可用空間小于標注存儲空間已經基本成為共識,只要不是第一次買行動電話的都應該知道,岳云鵬的表現多少有點無知,
之后,岳云鵬也刪除了這條吐槽微博,但是買行動電話還帶“公攤”科學嗎?關于行動電話系統占據的存儲空間是否應該廠商消化,可用內存與標注內存不一致是否為欺詐的討論這幾天一直沒停下。
盡管岳云鵬自身對產品的認識不夠全面,也不能表明這一質疑就是錯的。在有的人看來,岳云鵬質疑的關鍵點在于資訊不對等,可用空間為112GB,廠家就應該標注為112GB,而不是128GB,造成不明真相的消費者們的誤解,
對此,也有律師指出,合理限度內的內存誤差不構成法律上的欺詐,但為了減少不必要的消費糾紛,建議商家標清“可使用的內存”,
事實上,大部分行動電話廠商會在產品宣傳頁面或者包裝盒上有所注明,但這樣的標注通常字體較小或者較為隱蔽,用戶不仔細查閱根本無從得知。作
為商家,廠商們很有必要讓用戶充分享受知情權。單獨標注可用空間不可行的話,或許廠商們可以考慮將整體存儲空間、初始系統占用和預裝應用占用的大概空間,以及最后實際可用存儲空間一一說明,告之其羅列參數時的測試場景,讓消費者購買時能夠全面了解這款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