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永浩:我絕不當老賴

人紅是非多,羅永浩尤甚。

昨天(4月14日),#羅永浩再次被限制高消費#的話題很快沖上微博熱搜,吃瓜群眾大多拿“限高是在阻礙老羅的還債速度”調侃消解,而虎嗅收到知情人士消息,本次和其他債務糾紛還不一樣,“這個債主是一個‘流氓投資者’,稍后羅老師會發一個聲明來說明情況。”

這次債務糾紛的背景要回溯到2017年。

彼時,錘子科技剛剛引入戰略投資,公司40余位股東(錘科歷史原因,股東非常復雜)全部簽字同意,但唯獨有一個股東卡著不簽字。

“投資方天天問,什么時候可以給你打錢?”在新資方的一再催促下,羅永浩團隊只能一再去找該股東協商。

在多次斡旋之后,該股東最終拿出一紙協議表示,“要羅永浩個人擔保,簽署股權回購協議,答應自己的條件才肯簽字。”

據該知情人士形容,“老羅當時一腔熱血,就想把公司救活,投資進來也是對所有股東有利,所以就簽了,”

現在看來,創業者在極端環境下,反而更容易被某些投資者“乘人之危”。

兩年后(2019年),羅永浩的朋友周某找到羅永浩談合作,周某提出可以用自己的錢幫羅永浩把這部分“負債”買下來,結果,該股東聽聞消息后也找到周某“商量最終的折扣數額,口頭達成了和解”,

此后,周某開始著手籌錢,正是在整個過程中,羅永浩開啟了直播帶貨的新事業,

誰曾想,不久之后該股東看到羅永浩直播帶貨事業風生水起,“單方面推翻了之前的口頭協議,拒絕簽署最終的和解協議”,并堅持要改走司法程式,希望沿用2017年簽下的協議,“連本帶利拿到更多錢”,

原本,羅永浩也同意支付這筆錢,但因為考慮到債務優先級,準備在償還清其他所有債務之后再支付,

結果,事不遂人愿,法院的限高令再一次將這場糾紛推至大眾視野,但該知情人士表示,“羅永浩無法再乘坐飛機和高鐵事小,但這件事必須發布聲明給合作伙伴、債主們一個交代。”

以下為羅永浩微博對本次事件的聲明內容:

近期即將發生的一起錘子科技相關的法院強制執行,來自錘子科技的某一個投資者。該機構在2017年錘子科技的融資過程中,在所有其他投資者都已簽字并焦急地等待救命投資款到賬時,惡意拒絕簽字,非常下作地在公司生死存亡之際,逼迫我個人簽署強制回購股份的協議。

作為錘子科技的創始人,為了給公司續命,我最后不得不簽署了這份流氓協議。再過些天,這個案子的最終裁決結果下來后,我會作出如下安排:

按照契約精神,這筆被強制回購股份的錢我個人一定會出,畢竟對xx的承諾也是承諾;

2.出錢歸出錢,事實歸事實,所以屆時我會公布該機構的名稱,也公布這個流氓事件的具體負責人及執行人的姓名和頭像(引用網路媒體的新聞圖片),提醒后來的創業者注意躲開這種手段流氓的投資者;

3.從優先級上,這筆錢一定會在所有其他的債務全部還清之后再支付,否則對那些真正的債主不公平,

如果堅持這個還款/支付的優先級,從法院強制執行后,到還完所有其他債務之前(一切正常的話,應該是到今年年底前后),我出差就一直都不能坐飛機或高鐵/動車了(我目前每年平均出差五六十趟)。公司說要給我長租一輛房車供我出差使用,我覺得讓公司負擔這筆莫名其妙的支出有些不安,所以順便在這里招個商:

歡迎房車品牌商、銷售商、租賃商和我們市場部聯系。

我本人的代言費只有一線娛樂明星的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但傳播效果通常會好出幾倍,目前已服務過大量大陸知名的和世界五百強級別的品牌客戶,特點是品銷合一、服務盡責、價錢克己、口碑良好,還經常附送 4A 級別的一流廣告創意和全套的新媒體推廣資源。

另外,如果提供房車使用,我還會在車身噴上“尊重契約精神,拒絕做老賴,某某牌房車,‘讓正道的光,照在大地上’然后裝一個拍得到車身及上面的廣告詞的直播攝像頭,神采飛揚地開著它,走遍中華大地的山山水水和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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