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岳云鵬吐槽買新行動電話可用內存僅有112GB沖上微博熱搜,他表示自己買的新行動電話標注128GB存儲空間,而實際打開之后發現可用存儲空間只有112GB,
小岳岳甚至還發出靈魂拷問:“如果可用存儲空間只有112GB,是不是應該只收112GB的錢,還是說收128GB的錢就是合理的?”
這也是一直困擾了許多消費者多年的問題,其實從智能行動電話問世以來就普遍存在行動電話標注的存儲空間和實際存儲空間不一致的情況。
其實,內存不夠這個問題本質上與房產中“公攤”概念類似,行動電話存儲空間原本確實與標注數一致,但是在出廠時自帶的系統和軟體占去了一部分內存,因此實際可用容量就會相應的減少。
雖然行動電話廠商并未存在“欺詐”行為,但這個問題確實對消費者造成了不小的困擾。
對此,上海市消保委認為,行動電話廠商應該標注該款行動電話實際可用存儲空間,
上海市消保委表示,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考慮到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對于行動電話產品技術、專業術語、參數常識等認知的不對稱,經營者應當及時、真實和明確地解答消費者的疑惑和詢問。
甚至建議行動電話廠商附帶標注該款行動電話實際可用存儲空間,公示行動電話內置預裝軟體的數量、種類和大小,更好的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