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每月發21.75天工資?答案來了

如果大家有事請假,那么扣工資的時候可能會注意到每天的工資是按照21.75天的總數來算的,為什么要準確到小數點天數,而不是22天、23天呢?

大家認為的22天是按照每月30天,扣除4個周日、周六來算的,這樣至少是22天,31號的那個月就是23天,然而這樣計算也不是準確的,

《工人日報》今天又科普了這個話題,月計薪是根據全年的工作時間和節假日算的,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號)的規定,一年法定節假日為11天,

又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月計薪日因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因此104個休息日之外的天數都算作年計薪日,再除以12得出。

這樣一來,月計薪天數=365-104天)÷12個月=21.75天。

月計薪天數=之所以這樣,還跟加班費有關,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的,應當支付雙倍或三倍工資。這時候月計薪天數的作用就顯現出來了。

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工資計算方式: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此外,它還跟工資扣除有關,根據《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請事假應按月平均計薪天數21.75天來折算扣除工資,

員工的日工資為:月工資÷21.75

員工應被扣除的工資為:日工資×請假天數

員工當月應當領取的工資為:月工資—被扣除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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