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視訊明明在合理維權 為何還被噴?

前兩天,騰訊視訊、愛奇藝、芒果TV等視訊平臺聯合發布了一則《倡議書》,大體內容是要干掉所有未經授權的“N分鐘看電影”“XX劇合輯”等影視剪輯作品,翻譯過來就是——沒有授權的二次創作都給爺死,爺要維權了!

說,你到底冤不冤!

這一看,這則聲明沒毛病,如今網上確實充斥著很多把“侵權”兩字寫臉上的二次創作。

比如將一部電影的精彩片段,剪成一短視訊,配上土嗨BGM,再加上一段UC風格的文案:

再比如將每集30分鐘左右的電視劇剪成幾分鐘,做成合輯供人們觀看:


前一陣熱播的大陸劇《司藤》就是重災區,眾多合輯中播放量最高的甚至超過了600萬

這些二次創作依靠原作的內容,用相對不高的成本,成功對原作版權造成暴擊。一方面,將影視劇濃縮成短視訊后,破壞了原作的諸多細節和節奏,并徹底劇透了故事安排,很可能使得觀眾不再觀看原片,或者說就算去補原片,體驗也會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這些短視訊確實迎合了這個浮躁的時代,滿足了人們對“短平快”的需求,但不得不說,這也是對原作的某種不尊重,很多時候會對原作的思想、意境造成歪曲甚至過度庸俗化,原作者多半也是不高興的,

最近重映的《指環王》就被一些觀眾打了差評,原因是他們覺得這部電影時間太長,節奏太慢。

除此之外,網上還有很多原創性很高的二次創作,前有根據《無極》改編的《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如今有“X分鐘看電影”、“爛片吐槽”等類型節目,

這些作品的創作者通過對影視劇的加工,讓其或變得有趣,或變成新的故事,甚至一些爛片經過改編,還能讓觀眾們看的津津樂道,對于原作者而言可謂是攻擊性不高,但侮辱性極強,


《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當時還被《無極》的導演陳凱歌告了

但原創歸原創,這些二次創作畢竟還是大規模“借用”了原作,版權方想治治它們,倒也看似合理,并且國家電影局也針對此事發聲,直言要整頓“XX分鐘看電影”等侵權視訊,似乎又讓這份合理的濃度更純了一些,

不冤,為什么還被罵?

隨著《倡議書》的發布,版權方的維權鐵拳已然勢在必行,這自然收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一頓狂噴,

矛盾的核心便是,各大視訊平臺在維權的同時,也很可能順手堵死了草根們的二次創作之路,

對于想做視訊的小白而言,針對影視劇的混剪、介紹、案例、吐槽、鬼畜等等,都是不錯的入門選項,此條道路上已孕育出了無數優質創作者,

就比如我個人非常喜歡的“木魚水心”,他的視訊除了介紹電影劇情外,還會夾雜著自己對電影背后的思想、隱喻、鏡頭語言和文化的理解,這些內容讓我獲取了很多電影表象之外的知識。


木魚水心播放量最高的幾期視訊

然而木魚水心的視訊也不可避免的會引用大量的電影原片,隨著一紙《倡議書》的出現,這些優質的內容很有可能就會變成“犯罪”證據,無數像木魚水心一樣的創作者都可能面臨巨大的法律風險,或將被迫轉型或失業。

而在草根二創將遭受毀滅性打擊的擔憂下,一些網友也開始推測,這是不是各大視訊平臺想壟斷市場的信號?

這種想法倒也不是沒有道理,如今票房過億的大陸電影,僅騰訊一家就占據了82%的互聯網版權,此時各大視訊平臺對二次創作下手,確實有想把流量都攥在自己手中的可能,

也有人認為,這是各大視訊平臺消滅“反對聲”的一種手段侵權與否,誰說了算?

二次創作到底是否侵權,或者說怎樣的二次創作才算侵權,目前還難以界定。

針對此問題的相關法律,是這么說的:“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可以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至于何為“適當”,法律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標準,于是我們便看到了一些尷尬的情況:一些二次創作視訊因為版權方的投訴,說沒就沒了,而大部分則活的好好的,也就是說很多時候判定二次創作是否侵權,取決于版權方的心情。

版權方有時對二次創作的態度也很曖昧,畢竟很多二次創作對原作也有很強的引流作用,比如最近的《覺醒年代》,劇中魯迅扮演者炸裂的演技,讓關于他的二次創作隨處可見,而這也讓這部紅色主旋律劇,被許多年輕人所注意到,

實際上,如今熱播影視劇的版權方主動對二次創作者進行商業投放,已經是很普遍的現象了,只是如今這封《倡議書》很可能要把這一美好的關系慢慢碾碎,

顯而易見,“一刀切”的否定所有二次創作,既不合理,也不具有足夠的可實施性,從長遠的眼光看,尋找版權方與二次創作的共存模式才更重要,

《倡議書》中各大視訊平臺也提到了一個有一定合理的方案,那就是通過授權的方式讓二次創作者“合法化”,

不過這也有些問題,一方面對于小微創作者而言,如果獲取授權的方式不夠低廉、方便,仍然會是不小的負擔;另一方面,被授權過的二次創作真的還算二次創作嗎?在版權方的強大影響力下,是否會淪為廣告,變成“二次宣傳”呢?

總之這背后需要解決的問題還有很多,當下模糊的定義只能使本就處于灰色地帶的二次創作進入一個更加危機四伏的狀態,讓眾多創作者陷入人人自危的境地。

結語:

互聯網固然不是法外之地,應該對版權進行合理的保護,但若因此而過度傷害互聯網的創造力與想象力,過度限制了網民們的表達空間,讓其淪為只剩下大人物們的舞臺,那將是多么可怕和可悲的事情啊,所以還是期待著相關制度能夠盡快完善、明確,讓所有人都能在舞臺上安心的展示自我,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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