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官網顯示,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互聯網領域九起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相關企業分別處以50萬元人民幣罰款,
據悉,此次涉及的九起案件中,與騰訊直接相關的有騰訊控股有限公司收購Bitauto Holdings Limited股權案和收購上海闌途資訊技術有限公司股權案,及林芝騰訊科技有限公司與大連萬達商業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合營企業案。
查詢得知,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由馬化騰、張志東、許晨曄、陳一丹、曾李青五位創始人共同創立。
而林芝騰訊科技有限公司經營范圍為計算機軟硬件技術開發、銷售;經濟資訊咨詢、企業管理咨詢;大陸貿易;投資興辦實業。法定代表人為李朝輝,現任騰訊投資管理合伙人、并購部總經理、騰訊集團副總裁,
從官網公布的資訊來看,上述九起案件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評估認為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相關企業分別處以50萬元人民幣罰款。
根據《反壟斷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經營者合并;(二)經營者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的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三)經營者通過合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者能夠對其他經營者施加決定性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昨天就有消息指出,騰訊或將由于壟斷和反競爭行為被處罰,處罰金額預計不會超過阿里巴巴的182.28億元,但至少將超過100億元。
除了壟斷問題,騰訊還有一些業務面臨著反競爭行為的調查,而調查則主要集中在音樂流媒體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