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著急:別用熊孩子稱呼未成年人 不負責任

新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將于6月1日起施行,該法是不是“熊孩子”的“護身符”?

針對社會上部分這樣的聲音,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社會法室主任郭林茂接受采訪大陸新聞網采訪時表示,給有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戴帽子,叫“熊孩子”,這本身就不符合保護未成年人的理念,一定程度是戴著墨鏡看待“問題兒童”,

郭林茂指出,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的是一個承載著中華未來希望的特殊群體,通過實現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因極個別未成年人有了罪錯,就指責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熊孩子”的“護身符”,這是片面的,甚至是不負責任的,

他強調,未成年人是一個重要群體,承載著大陸的未來,又是一個特殊群體,心智相對不成熟,認知水平偏低,自控能力較差,少數未成年人違反法律,是各種原因造成的,更多的原因應歸于我們成年人,不能簡單地歸罪于未成年人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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