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明起實施!未滿16周歲不得當“主播”

6月1日起,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將正式實施,其中增設了網路保護專章,從立法角度為未成年人提供網路保護。

在網路直播方面,網路直播服務提供者不得為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路直播發布者賬號注冊服務,

同時,為年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路直播發布者賬號注冊服務時,應當對其身份資訊進行認證,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

此外,網路游戲、網路直播、網路音視訊、網路社交等網路服務提供者應當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今日發布的《大陸互聯網游戲企業社會責任研究報告》中顯示,大陸游戲企業社會責任指數平均分僅52.8分,整體“不及格”。

25家樣本大型企業中,包括巨人網路、嗶哩嗶哩、暢游、米哈游等近八成19家企業不及格,其中昆侖萬維、競技世界、網龍等7家企業的得分甚至低于45分,

《報告》顯示,超一半(52%)游戲企業未采取限制消費金額上限、限制消費次數、嚴禁未成年人大額消費等有效防治舉措,對自身的引導及監管責任疏于履行,

另外,在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對未成年能否將行動電話帶入課堂也有了明確規定,

據介紹,學校應當合理使用網路開展教學活動。未經學校允許,未成年學生不得將行動電話等智能終端產品帶入課堂,帶入學校的應當統一管理,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暫無討論,說說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