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教育部召開新聞發布會,會上發布的《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指出,為保護學生隱私和自尊心,減少攀比、避免歧視,緩解應試壓力,禁止學校、教師公開學生的考試成績和排名,但是要求學校采取措施,便利家長知道學生的成績等學業資訊,
《規定》指出,學校應當尊重和保護學生的人格尊嚴,尊重學生名譽,保護和培育學生的榮譽感、責任感,表彰、獎勵學生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在教育、管理中不得使用任何貶損、侮辱學生及其家長或者所屬特定群體的言行、方式。
《規定》還指出,學校在獎勵、資助、申請貧困救助等工作中,不得泄露學生個人及其家庭隱私;
學生的考試成績、名次等學業資訊,學校應當便利學生本人和家長知曉,但不得公開,不得宣傳升學情況;
除因法定事由,不得查閱學生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或者其他網路通訊內容,
據悉,《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已經2021年5月25日教育部第1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