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拉松越野賽21人死亡:27人被追責、1官員死亡免處分

6月11日下午,甘肅省委、省政府聯合調查組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甘肅白銀越野賽事故”的最新調查結果,

5月22日,2021年(第四屆)黃河石林山地馬拉松百公里越野賽暨鄉村振興健康跑在白銀市景泰縣黃河石林大景區內舉行,其中在百公里越野賽進行中,遭遇大風、降水、降溫的高影響天氣,造成21名參賽選手死亡,8人受傷。

事件發生后,甘肅省委、省政府成立聯合調查組,并邀請了相關參與調查。

據調查組組長、甘肅省應急廳廳長黃澤元介紹,調查認定,這是一起由于極限運動項目百公里越野賽在強度難度最高賽段遭遇大風、降水、降溫的高影響天氣,賽事組織管理不規范、運營執行不專業,導致重大人員傷亡的公共安全責任事件。

造成這起事件的天氣方面的直接原因是:

百公里越野賽參賽選手在強度、難度最高賽段,遭遇當日最大風力、降水、降溫以及由此造成的最低體感溫度,導致部分參賽選手因急性失溫死亡,

工作方面的直接原因是:

- 賽事舉辦機構風險防范意識不強,賽前收到氣象部門氣象資訊專報和大風藍色預警后,未采取有效應對措施,未按照高海拔賽事要求將防風保暖裝備列入強制裝備清單;

- 百公里越野賽賽道補給點設置不合理,在最難、最險的高海拔賽段(2230米)未設置醫療救助和補給點;

- 未采取加強和改善通訊條件的措施,導致最危險時刻通訊聯絡不暢;

- 賽事承辦單位和執行運營單位組織、管理、運營水平低,未按照規定標準制定針對賽事的專項應急預案和安全保障措施,應急救援力量準備嚴重不足;

- 在收到請求救援、大范圍退賽資訊后,前期救援統籌不夠、組織不力。

事件發生還有以下幾方面的間接原因:

一是賽事組織管理不規范,

白銀市、景泰縣對此次重大活動,未專題研究決策,未認真安排部署,倉促下發工作方案,致使相關部門單位準備不足,未能針對賽事活動采取有效安全措施。賽事執行單位、運營單位未制定專項安保方案和應急預案,賽事具體運行機構專業人員力量和專業能力嚴重不足。

二是安全監管措施不落實,

白銀市、景泰縣體育賽事管理部門未認真落實行業安全監管責任,未嚴格落實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市縣兩級相關職能部門未按照大型群眾性活動要求,對賽事執行運營單位制定的安保方案、采取的安保措施等實施有效監管,

三是救援力量準備不到位,

賽事相關單位在工作方案和相關預案中,沒有作出應急救援力量部署,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準備不足,

四是安全保障條件不充分,

賽事相關單位未落實通訊保障措施,在賽事區域內無線通訊信號覆蓋不全的情況下,未在3號打卡點架設對講機中級信號站,造成事發初期救援指揮通訊不暢,影響救援效率,2號打卡點至4號打卡點區域內的醫療、安保力量明顯不足,

此外,調查還認定,甘肅晟景體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對事件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公司負責人張小燕等5人已正式批準逮捕,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賽事主辦方、承辦方、協辦方、執行運營方16家單位及其27名相關人員對事件的發生負有責任,應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經報甘肅省委批準,對事件中違紀、職務違法、涉嫌職務犯罪的27名公職人員嚴肅追責問責,其中包括5名省管干部和22名非省管干部,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有關機關依程式辦理。

具體問責情況如下:

一、主辦單位及其責任人員

白銀市委、市政府作為賽事主辦單位,負責賽事組織領導和統籌謀劃,未履行主辦單位職責,未對賽事活動的各項具體任務落實情況進行組織協調、督促檢査,只掛名、不落實,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問題突出,

責令白銀市委、市政府分別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并對相關領導追責,

1、對白銀市委書記蘇君給予政務警告處分。

2、對白銀市委副書記、市長張旭晨給予政務記過處分。

3、對白銀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高云翔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承辦單位及其責任人員

景泰縣委、縣政府、白銀市體育局作為賽事承辦單位,負有賽事承辦和實施職責,落實體育賽事活動安全責任不到位,公共安全風險防控意識不強,工作不深不細,對賽事組織統籌、運營實施研究謀劃不夠,未制定有針對性的實施方案,相關部門職責任務不清,對賽事各項工作檢查督導不夠,致使各責任單位未能有序有效落實賽事各項職責任務,導致賽事管理不規范,出現突發情況時應對不足,救援不力,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嚴重后果。

責令景泰縣委、縣政府分別向白銀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并對相關領導追責,

4、白銀市政協原副主席、景泰縣委原書記李作壁對事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因李作壁在事件發生后已死亡,依據《大陸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六條之規定,對其違紀問題作出書面結論,不再給予處分。

5、對景泰縣委副書記、縣長張文玲予以免職,并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對景泰縣委副書記周楊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7、對景泰縣政府副縣長張文慧給予政務記大過處分。

8、對白銀市體育局黨組書記、局長李全杰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9、對白銀市體育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萬應聰給予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三、具體承辦單位及責任人員

黃河石林大景區管委會(以下簡稱景區管委會)作為賽事組委會辦公室,具體負責賽事承辦工作,在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縣委縣政府實施方案、縣委協調會議確定的任務落實上嚴重失職失責;

違規招投標,致使辦賽能力嚴重不足的公司負責賽事運營服務;

賽事組織管理不規范,對賽事安全保障、醫療救護、應急救援措施落實情況監督檢査不力;

未對賽事活動進行風險評估,對高影響天氣氣象預警不重視、不研判,未采取有效應對措施;未建立賽事熔斷機制,應急救援力量和物資保障嚴重不足,嚴重影響救援工作。

10、景泰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景區管委會主任丁柯涯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職務犯罪,已被采取留置措施,待審査調查終結后,依法依規處理,

11、景區管委會副主任羅文濤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職務犯罪,已被采取留置措施,待審査調査終結后,依法依規處理,

12、對景區管委會規劃科副科長、黃河石林文化旅游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蒙彭森給予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十級,

13、對景區管委會副主任馬斌給予政務警告處分,

14、對景區管委會黨委委員、綜合執法局局長金國舜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15、對景區管委會工程管理和生產安全科科長田文新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16、對景區管委會宣傳資訊科副科長陶延紅給予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17、對景區管委會綜合辦公室副主任王同遙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四、協辦單位責任人員

18、對白銀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姚立群給予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19、對白銀市衛健委黨組書記、主任達春和給予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20、對白銀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蔡景珂給予政務記過處分,

21、對景泰縣工信局局長馬峰給予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三級主任科員。

22、對景泰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洪安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23、對景泰縣體育中心主任盧秀蓉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24、對景泰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李昭軍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25、對景泰縣應急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張相祖給予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二級科員。

26、對景泰縣衛健局黨組書記、局長董萍給予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27、對景泰縣衛健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盧有潤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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