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關于關于行動電話越貴打車、酒店訂房間就越貴的話題,引起了網友熱議,“大數據殺熟”再次成為網路焦點,
在今年召開的全國“兩會”上,有代表提出要立法“規制數據濫用、大數據殺熟”,杜絕互聯網公司這種“看人下菜碟”的營銷方式。
今日,《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正式公布,將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這是大陸數據領域首部基礎性、綜合性立法,
該條例規定,市場主體不得使用非法手段獲取其他市場主體數據,不得非法收集其他市場主體數據提供替代性產品或者服務,不得通過數據分析無正當理由對交易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實施差別待遇。
違反上述規定拒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上一年度營業額百分之五以下罰款,最高不超過五千萬元。
此外,該條例還規定,數據處理者不得以自然人不同意處理其個人數據為由,拒絕向其提供相關核心功能或者服務,但是,該個人數據為提供相關核心功能或者服務所必需的除外。
值得一提的是,條例對處理生物識別數據作出更嚴格的規定——除了該生物識別數據為處理個人數據目的所必需且不能替代外,應當同時提供處理其他非生物識別數據的替代方案。
其實,不管是使用打車或是外賣軟體,都需多平臺比價、多平臺輪流使用,避免被大數據“殺熟”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