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平臺為吸引用戶、流量,往往會進行形式多樣的優惠促銷活動,然而,若是以此大肆惡意薅羊毛,結果可能讓自己承受不起,
據媒體報道,日前上海破獲一起電商平臺詐騙案。某買菜平臺發現有人利用該平臺開展的優惠活動非法牟利,造成公司損失45萬元,
執法部門介入后發現兩名平臺前員工存在較大作案嫌疑,逮捕后兩人供述,對平臺優惠活動十分熟悉,便通過非法手段獲取了大量虛擬賬號注冊新用戶,騙取大量新用戶優惠券及邀新優惠券,后利用大額“優惠券”以較低價格大量購入實體商品,轉賣后賺取差價,每單至少獲利30元,
對于這件事,網友們也有不同意見,即這難道不是平臺的漏洞?
經檢索,“薅羊毛”涉嫌犯罪并非第一起,法律專家此前解讀認為,優惠券BUG案件法律實踐中,通常涉及不當得利、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盜竊罪、侵害知識產權罪等,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專家們指出,通常來看,少量“薅羊毛”行為一般不構成犯罪,所得屬于不當得利,應及時予以返還,若是在事實公布后還繼續“薅”的,就可能會有盜竊罪等罪名之嫌,且“薅羊毛”并非法不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