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你應該有看到這樣一個新聞。
電影《 失孤 》的原型人物郭剛堂,在 24 年不懈尋子后,7 月 11 號成功找回自己的孩子。
如果你并不了解這個人,那世超給你簡單講講,
1997 年郭剛堂的兒子郭振被人販子拐賣,從此他踏上了尋子之路,基本上最好的青春都花在了找孩子的路上。
期間他騎壞了十多輛機車,陪伴他的只有印有他兒子照片的旗幟。
現在,24 年過去了,他終于找回了他的孩子。
紅點是他去找過兒子的地方 ▼
在這個久別重逢的報道背后,你很難想象,凝聚了公安們多少心血,
今天,世超就簡單給大家聊聊,“ 郭振 ” 們是怎么被找回來的。
20 多年前,技術條件有限,監控視訊不多,消息傳播渠道也不如現在發達,孩子被拐后,想要短時間內找到難度很大,
要是短時間內沒找到,隨著人販子多次倒手孩子,孩子長大樣貌發生變化等等,再找更是大海撈針,
在當時,如果孩子被拐,那你可以當他沒了,
這樣的情況,在近十年,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舉個我身邊的例子給大家品品好了。
我們整個編輯部,昨天都在微信上認識了 5 萬塊。
你看,在平安長垣發布的通告里,身份證、戶籍、姓名、照片,簡直不要太詳細清楚。只要她出現在我們園區,嘿嘿嘿,這個月我們能喝奶茶喝到爽,
已經公示的在逃人員就不打碼了…▼
而今消息傳播速度之快,警方獲取資訊之快速精準,如果你多 上班摸魚刷微博、群消息 關注新聞的話,那人販子就是行走的賞金。
現在拐賣案件早就越來越少了。
很多正在開展的打拐行動針對的是發生在前些年,尤其是二三十年前的積案,
面對這些年代久,線索少的案件,除了出動大量警力調查摸排外,警方還在 2009 建立了全國公安機關查找被拐賣/失蹤兒童 DNA 資料庫 ( 后文簡稱打拐 DNA 資料庫 )。
它的工作機制大致上是這樣的,,
被拐孩子的父母報警后,警方必須且免費采集父母血樣,分析 DNA 錄入打拐 DNA 資料庫。
同樣,警方在解救被拐兒童后也要采血錄入相關 DNA 資訊,被送到救助站的 14 周歲以下來歷不明的兒童也要采血,發現奇奇怪怪可疑兒童也可以采血,
然后,計算機將 DNA 資訊自動檢索對比,搜索親子關系,
這個資料庫有多有用呢?
用江寧婆婆的話來說,孩子被拐只要父母報警,被救回的孩子一定可以找到父母。
也許數據會更直觀一點,資料庫建立后,找到父母的被拐兒童逐年遞增,在 2012 年后每年找到父母的被拐兒童直接從數百人沖到了 3000 余人 ↓ ↓
但,令人遺憾的是,盡管我們有了科技加持,被拐兒童仍然不能 100% 都能找到自己的父母,
有時候是孩子不知情,并不知道自己是被拐賣的;有時候是父母不會報警,因為他們是自己賣掉了孩子,或者遺棄了孩子。
嗯,,。
聰明的差友看到這里可能會想,那我們能不能不全民錄入呢?
這樣每一個離散家庭不就都能重逢了?
好想法!但不太能夠實現,。,
首先問題是采集范圍太廣,成本太高,采集并且制作一例 DNA 樣品的費用通常在 60-70 元,父母+被拐兒童,一個家庭至少要做 3 例。
另外 DNA 采集工程量大,專業性強,采血到 DNA 檢驗入庫整個流程需要大量的專業技術人員,同時,計算機 “ 盲比 ” 可能會出來多條資訊,需要人工再次復核,最后確定哪些數據有用。
除了 DNA 資料庫以外,公安部還建立了 “ 被拐/失蹤兒童資訊系統 ”、“ 全國公安機關團圓會戰平臺 ”。
大家更為熟悉的應該是 2016 年公安部發布的 “ 團圓系統 ” 。
當小朋友走失的時候,團圓系統會以失蹤地為中心,通過合作的移動應用和新媒體向特定范圍內的群眾推送失蹤兒童的資訊,
失蹤超過 3 小時推送半徑為 500 公里▼
在技術不發達的時候,被拐賣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你面對的很有可能是沒有監控,也沒有目擊證人的情況,人販子大概率是流動人口,你根本不知道是誰帶走了你的孩子,不知道他們去向何方。
想要再見,或者是十年后、二十年后,或許是永遠不會再見。
世超不敢想象,在所有拐賣案件里會有多少個支離破碎的家庭,有多少個等待重逢的郭剛堂和李靜芝。
而這樣的情況,在近十年間,可以說是被科技和警察叔叔們一步步改變,
真好啊。,,
P.S. :
>/ DNA 資料庫比對只是最后驗證,有無數公安前期大量的摸排調查破案抓捕,才會有驗證認親的環節。
>/ 希望能有更多人知道:被拐兒童的父母、疑似被拐人員、身份不明人員,都可以去公安機關免費采血,也許你的孩子 / 父母在 DNA 資料庫里等著與你相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