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爵位制度:爵位制度的起源與發展

爵位, 是古代皇族或貴族的封號, 用以表示身份、等級或權力的高低。而以占有土地的多少來確定分封爵銜之高低的爵位制度或貴族等級制度則是中世紀歐洲封君封臣制的直接產物。在那個時代,土地是唯一的資本和生活來源, 國王或君主將土地以封地(亦稱采邑:fief)的形式分給向王室效忠的貴族侍從, 讓他們成為封地的領主;而作為接受封地的回報, 這些貴族承認國王是他們的領主,并對自己的領主負有軍事上的義務———即在領主作戰時, 必須向領主提供一定數量的武裝騎士。

作為歐洲爵位制度的典型代表, 英國的爵位制度分為貴族(peerage)與平民(civilian)兩部分,共有七個等級。其中貴族爵位分為五等, 因其與大陸周朝的諸侯分封等級相同, 故中文翻譯中直接以周朝的諸侯爵銜相對應, 依次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與男爵。平民爵位有兩種:準男爵與騎士。他們可以對應大陸周朝的大夫與士, 所不同的是周朝的大夫與士仍屬于貴族, 而準男爵與騎士則屬于平民。

大陸周朝與英國的貴族名稱對照表:英國五級貴族中, 公爵是第一等級, 地位最高。他一般是指某一公國(Duchy )或大公國(Archduchy)的領主。通常授予守疆拓土、軍功卓著的高級指揮官。在英國, 公爵的地位僅次于國王或親王, 它最早出現于1337 年, 愛德華三世把康沃爾郡升為公國, 將公爵爵號授予年方7 歲的“黑太子”愛德華。由于該王儲日后的卓著軍功,1343 年被加封為威爾士親王。以后許多年里, 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 其他王親均不許稱王, 最高可獲公爵爵位。1483 年建立諾福克公國以后, 公爵爵位開始授予王親以外者, 但很少建立公國。而且能獲此最高爵位者多是軍功顯赫的統帥, 行政界政務家即使任職多年, 政績昭著, 也難獲此殊榮。在正規場合公爵身穿深紅色的絲絨外套, 帽子上鑲四條貂皮。其冠冕上有一個金環, 上飾8枚紅色金葉片。國王則稱公爵為“我們真正可信和最為敬愛的伙伴。”

侯爵是貴族的第二等級。就詞源而言, 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邊疆殖民地總督)演變而來, 系指統轄一處的封疆大吏。在英格蘭, 其最初指威爾士邊疆地區的封建領主, 查理大帝在位時演變為具有特別全權的邊區長官, 相當于藩侯;查理曼帝國分裂后, 進而成為獨立的大封建領主。隨著封建王權的不斷加強, 侯爵成為了公爵與伯爵之間的爵銜, 其地位與其他伯爵相等,直到十四世紀后, 才確認侯爵的地位在伯爵之上, 相當于副公爵。與其他4 個等級的貴族相比, 侯爵的數目一向最少。在重大場合, 侯爵也穿紅色絲絨外套, 帽子上鑲有三行半貂皮, 冠冕上裝一銀環, 帶有四片金葉和四個銀球。國王對他的稱呼一如公爵。英國五級貴族中出現最早的伯爵是于11 世紀初由斯堪的納維亞半島的丹麥引入英格蘭。伯爵一般為鎮守一方的諸侯, 他們大多一人治理數郡, 所以又被稱為“方伯” 。在1337 年黑王子愛德華被封為公爵之前, 它是英國最高的爵位。后來, 諾曼大公入侵英國, 擔心方伯的權勢過重, 遂將其權力加以分割, 每個伯爵的轄區僅限一郡, 以至于其地位漸次低落, 僅介于侯爵與子爵之間, 為貴族的第三等級。14 世紀20 年代之前, 伯爵作為高級貴族, 是男爵的“天然領導人” , 在地方上負有對男爵、騎士的管理責任。值得說明的是英國伯爵稱號是五種貴族稱號中惟一的英文詞, 是由古英語eorl 轉化而來的。在重大正式場合, 伯爵穿著鑲有白色毛皮邊的深紅色絲絨外套,軟帽上縫鑲著三條貂皮以表明爵位級別, 冠冕上有一鍍金銀圈, 上沿飾有8 個銀球;而國王則稱伯爵為其“真正可信可愛的伙伴” 。

子爵是最后出現的爵位, 其原系法蘭克王國的國家官吏名, 意為郡守, 最早是由國王查理曼于八世紀時敕封, 后來傳到歐洲其他大陸國家。直到1440 年, 英國的博蒙德·約翰才被第一個封為子爵, 其地位居所有男爵之上。子爵本是伯爵的副手, 幫助伯爵處理司法事務。隨著封建社會的發展, 子爵逐步脫離伯爵的控制, 建立城堡, 控制土地, 成為獨立的權力中心。子爵帽子上有兩行半貂皮, 冠冕上加一銀環, 飾有6 個銀球。

在英國, 男爵是第二個出現的貴族爵位。11世紀時他們統稱為有地貴族。到12 世紀初, 國王的大部分高級世俗貴族都被封為男爵, 其中少數與王室關系密切、封地較多者又被稱為“大男爵” ,其地位間于伯爵和男爵之間。也正由于男爵在世俗貴族中所占比例較高, 故“ 男爵”一詞長期作為貴族的集合名詞使用。以后數百年至今, 居于五級貴族之末的男爵始終人數最多。在英語中, 男爵(Baron)一詞, 是諾曼人在征服歐洲大陸時引進來的, 本意為“只不過是普通的人” , 后來演變為“強有力的人” 。在正式場合, 男爵穿著與伯爵同樣的外套, 帽子上鑲有兩條貂皮, 冠冕上有一淺色銀圈, 飾有6 個銀球。兩級平民爵位中, 準男爵(又譯為從男爵)是英國特有的一項世襲榮譽, 歐洲大陸其他國家沒有等同于英國準男爵的爵位, 唯有歐洲大陸的“世襲騎士”性質較近。其地位在男爵之下, 騎士之上。準男爵爵位最先由英皇詹姆士一世于1611年設立, 他通過以金錢換取爵位的方式來籌集資金, 以補助愛爾蘭的拓居地。在英語中準男爵(Baronet)一詞源于男爵(Baron)。準男爵佩戴鑲在圓環內的阿爾斯特徽章, 徽章為銀白色, 畫有一只鮮紅色的左手, 頂上綴有帝國皇冠;圓環上則刻有玫瑰、三葉草和薊花的圖案, 分別代表英格蘭從男爵、愛爾蘭從男爵、大不列顛從男爵。騎士也就是現在人們所熟知的爵士, 本是指中世紀時期由歐洲文化發展出來的馬戰軍事單位, 其后則演變為一種專門用來戰斗的武士階層,并發展出騎士道精神。英語中“Knight”這個詞匯,就意為“騎在馬上的戰士” 。要成為一個騎士并非輕而易舉之事, 多年漫長的學習與訓練是成為騎士所必須經過的, 從出生的那一刻直到20 歲, 他必須以一個準騎士的身份學習、服務和接受訓練,其間的艱苦磨練是常人無法想象的。最后在經過一個所謂的騎士授予儀式之后他才能成為一個真正的騎士。作為爵位的一種, 騎士是被授予人數最多的, 其等級和稱謂也特別繁雜, 共有9 個等級, 前面所提到的比爾·蓋茨所獲得的“KBE”以及在2003 年6 月英國著名足球運動員貝克漢姆所獲得的OBE(英帝國軍官勛章)便是其中的兩種,在這里就不再一一述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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