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香港女孩氣憤地告訴自己的男朋友說“我懷孕了,但孩子不是你的”,沒想到這句氣話最終導致全國各大企業損失了幾個億,更讓我們內地球迷無法在央視收看NBA了…還有比這個更典型的“蝴蝶效應”事件嗎?
2018年2月8日,香港一對青年男女乘機飛抵高雄準備在臺灣度過情人節,男的19歲,幾天前剛從香港理工大學部肄業;女的20歲,是香港一所職業學院的學生,也是一個“小網紅”。2月16日,逛完寶島大半圈之后小情侶倆來到他們的最后一站臺北,并于17日凌晨0點30分左右入住在中山商圈的紫園旅店。此時他們還是非常恩愛的,因為就在入住之前、在青年公園,女孩興奮地告訴男孩說自己懷孕了…哪個男人聽到這話還能無動于衷呢?所以在他們進入旅店時的監控畫面里,我們還能看到男孩特紳士地扛著大包小包吃力地走在前面,女孩卻空手空腳“輕裝上陣”地跟在后面。
可就在進去之后,女孩再也沒有出現在監控畫面中過,2月17日中午11點,男孩還是拖著那個碩大的粉紅色行李箱并將自己包裹地嚴嚴實實地,而且看上去他走得比來時更加吃力了,因為那個粉紅色行李箱明顯比之前沉了許多。
他面帶口罩并將帽子壓得很低,一手拖著行李箱,肩膀上還背著一個灰色行李包,一邊走一邊回頭看,并時不時地打開行動電話翻看地圖。
臺灣的捷運不用安檢,他來到中山站進站、刷卡、拖著行李箱上車,并一口氣坐了16個站來到捷運竹圍站。下車后,他按照地圖來到了靠近淡水河的一片公園綠地,迅速從箱子里拖出裝填在里面的尸體后拉上行李箱拉鏈便打車趕往桃園機場。到達機場以后他又將那個粉色行李箱就地仍在了垃圾堆里,乘事先預定的飛機回到了香港。
拋尸男子叫做陳同佳,箱子里的尸體就是他的女友潘曉穎。
潘父是一個汽車銷售商,家庭條件算是比較好的,相比于陳同佳父母來說那就好了太多了,因此他和妻子都特別反對女兒跟陳同佳交往,都希望潘曉穎能夠找一個門當戶對的男友。可奈何女兒就是喜歡他啊?所以夫婦倆也只能睜只眼閉只眼任由他們發展…
在這趟旅行出發之前,潘曉穎和父親說自己是跟團去的臺灣,但后來父母都知道她是和陳同佳一起前往的,不過既然都已經去了也不能再說什么了,所以潘父也未大發雷霆只是每天都和潘曉穎保持聯系。17日凌晨,他還收到女兒的短信說:“明天我會坐回香港的飛機,中午到。”
17日一整天他都沒見女兒回港,傳簡訊也不回,但此時潘父還是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覺得潘曉穎可能因之前欺騙自己被數落所以還在慪氣才故意不回家呢;
2月20日,潘父行動電話收到一條短信說潘曉穎的那張銀行卡在香港被人取走了8500元港幣,這讓他更加“確信”女兒已經回港但還沒消氣正住在男友家里,心想過幾天等她氣消了就回來了;
又等了幾天之后潘曉穎仍舊沒有回家并且發消息也不回,這下終于讓潘父開始著急了,于是他決定去陳同佳住處找女兒。可到達陳同佳住所后潘父并沒有看到女兒潘曉穎的身影,而陳同佳也很淡定地告訴他:“我們在臺灣就因為吵架分手了,不知道潘曉穎去了哪。”
如果還在臺灣,她的銀行卡怎么會在香港被人取走錢?如果回了香港,不是因為跟自己慪氣住在男友家里,她怎么會無緣無故躲起來一星期之久?潘父越想越覺得不對勁,于是報了警。
接到報警,香港警方立即查閱出入境資訊發現潘曉穎2月8日離港后就沒有再入境,人都不在香港,怎么查?而沒有任何證據又怎么去調查、審訊陳同佳呢?所以他們表示無能為力…情急之下,潘父只好自己飛去臺灣找女兒。
順著女兒的消費記錄查詢,潘父得知到達臺北后女兒與陳同佳入住在紫園旅館,可老板卻無論如何都不肯調取監控錄像,無奈潘父只能報警求助。臺北警方接警后立即來到紫園旅館調取了監控視訊,于是就看到了開頭那出入旅館的情節,并且查遍了旅館的其他所有監控探頭都沒有看到潘曉穎走出房間的畫面。
到這里,所有人心頭都有了不好的預感,臺北警方調查了出入境記錄,確認潘曉穎還在臺灣,因此他們認為潘曉穎已經遭遇了不測,并迅速將這一情況通知了香港警方。得到消息之后港警立即將陳同佳逮捕,并在其家里搜到潘曉穎的行動電話、數位相機以及銀行卡等物品。
經過審訊,陳同佳很快就承認了自己的殺人犯罪事實:
17日凌晨入住紫園旅館后,兩人還纏綿了一會,但之后因為某些問題發生了爭吵,爭執過程中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潘曉穎告訴陳同佳說懷里的孩子不是他的,而是和另一個男人生的,并且【據陳同佳說,潘曉穎還給自己看了她和那位男子的不雅視訊】,這話徹底激怒了陳同佳,盛怒之下已經失去了理智的他狠心將潘曉穎勒死,又將尸體塞入行李箱中,塞不下的時候就殘忍地將其關節折斷硬塞進去…
做完這一切之后他還在酒店睡了一覺,中午11點出門后將尸體拋在捷運竹圍站的一處偏僻公園里。
聞訊臺北警方立即對公園展開了搜查,當天晚上,他們在公園深處發現了被遺棄的潘曉穎尸體。
經過法醫的尸檢確認,潘曉穎只有脖子處的一個傷口,并且行兇過程中似乎沒有什么掙扎跡象,是否有被下安眠藥所以導致她毫無抵抗已經無從所知,因為尸體高度腐爛檢測不到藥物資訊,而她肚子里的孩子經DNA鑒定就是陳同佳的,已經懷孕有3個月了…
這么說,那晚潘曉穎說的都是氣話咯?我暈…
此時已經案發過去25天,潘家父母得知噩耗后猶如晴天霹靂,他們無論如何都無法接受這個事實,并堅決要求陳同佳償命。7月潘父前往臺灣取回女兒遺骸后還苦苦哀求臺灣警方能夠請求香港警方將陳同佳引渡到臺受審。因為香港沒有死刑,并且香港法律規定港人在境外犯罪,香港司法沒有權利對其進行審判,而陳同佳在香港地界內并沒有殺人的行為,僅有盜刷銀行卡的行為(潘曉穎的銀行卡/信用卡共被其取走了13900元),所以他們只能審理其盜刷銀行卡這一罪名…而且最終他也只是因為“洗黑錢罪”被香港法院判處了29個月的有期徒刑,于2019年10月23日刑滿釋放…
殺人不要償命?甚至都不用接受審判?案件立即在社會上引起了巨大的輿論風波,潘家父母更是哭得死去活來…許多正義人士都認為殺人兇手應該接受法律的制裁,必須將其送到臺灣接受審判,可這就真的難倒港府了…
【這部分開始不太適合詳細說了,會被和諧,所以只能簡單說下】
“引渡”通常是國與國之間的刑事互助行為,香港和臺灣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地區,相互之間是沒有資格簽署引渡條例的!同時兩地之間也未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區際刑事司法協助協議》,所以想要讓他接受公正審判一直都無法實行,香港沒權審,臺灣“沒人”來審…
但港府決心讓兇手得到應有的懲罰,決定修改相關條文將陳同佳送到臺灣接受審判以還死者一個公道也避免有更多類似的情況發生。然而他們的這一愿景卻讓部分心懷不軌的人坐不住了,于是借此機會,他們煽動很多暴徒上街鬧事抗議,這也是去年香港騷亂的源頭。
就在事件鬧的最兇的2019年10月5日,NBA某球隊某人在社交媒體發表言論公開支持暴徒的暴行,并且死不悔改拒不道歉,所以各電視、網路平臺在第一時間就表示停播該隊的比賽,全國各大企業、組織也發表聲明終止和與該隊的交流合作,央視更是決定直接該賽季所有比賽都暫停直播。
一個賽季,那隊成了“馬賽克”,而且我看下一隊也要成為“馬賽克”,至今央視都僅僅播了一場NBA總決賽…
一句氣話、一句“我懷孕了,但孩子不是你的”,最終導致各大企業的投資打了水漂,更讓我們內地球迷看不了NBA、看不了火箭隊了?這都哪跟哪啊?內地球迷表示:“也不是我干的啊?”
不過我竟然一點都不覺得可惜,甚至想說:“禁的漂亮!”
電影劇情一樣
我知道這個案件,但是真不知道這個案件的來龍去脈,多謝科普
香港女孩應該很開放
女的其實說的是我懷孕了 孩子是你的 男的急了要打掉女的不愿意 結果談崩了
如果這是covid19的真正源頭能查清楚的話,那也是一個蝴蝶
火箭球迷:也不是我搞大的,憑什么不讓我看?
我感覺這個男的就是故意的殺人,鉆法律的漏洞!!這個女的沒有反抗,也就是說她可能被下了藥昏迷了!還有這個男的他深知香港和臺灣都不會管這件事,所以騙這個女的去臺灣旅游,順便把她殺了~~如果香港人想殺一個人,太簡單了,把想殺的人騙到法律制裁不了的地方,再回來又可以大搖大擺的生活了,多好~~這就是那些暴徒想要的人權!!
臥槽,原來源頭在這兒啊,蝴蝶效應啊
女死者未必說了那樣的話,很可能是兇手為了脫罪而編造的。就像勞榮枝說自己也是受害者。畢竟死無對證。可是不管女死者有沒有說那樣的話,都不是兇手殺人的理由
這個蝴蝶的翅膀可不僅僅這一點點呀,也許中美關系[呲牙][呲牙][呲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