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其實古代的殺人案,大部分是偵破不了的,而且冤案很多。
也不要說古代,就算是在幾十年前,一些殺人后焚尸案就很難偵破。
薩沙寫過一個案子,一個縣委宣傳部長殺妻的案件。
這個宣傳部長在外面有了年輕女人,想將家里的黃臉婆換掉。
但原配老婆不愿意離婚,還威脅說只要他去法院起訴,自己就向紀委檢舉宣傳部長長期受賄的事情。
而外面情人也逼她離婚,不然去上級機關鬧事,說他有作風問題。
宣傳部長想來想去,覺得還是原配太太威脅她,就算離婚也不保險。
畢竟兩人結婚多年,部長平時受賄都是太太負責清點,留下很多證據。
如果將這些證據交給紀委,部長肯定要做個十年八年。
這種情況下,這個丈夫就干脆將原配殺了,然后用機車將尸體運到鄰縣野地,倒上汽油焚燒尸體,燒成了一堆焦炭。
當時大陸剛剛開始搞DNA測試,警方發現這個原配失蹤,認為很可能是兇殺案,還發現了屋內有血跡。
如果找不到尸體,是不能隨便定罪的。
尸體已經燒得面目全非,雖能夠檢驗血型,卻無法鎖定死者身份。
如果放在10年前,這個案子就無法破了,因為根本不知道原配究竟死了沒有。
好在此時省會已經可以檢測DNA,結果通過技術手段確定焦尸就是原配,由此證據確鑿。
這個案件是通過尸體搞清楚了死者身份。不然如果不能肯定人已經死了,案件就不能偵破。
當然,其實DNA最厲害的是偵破強奸案和奸殺案。
以往強奸殺人案,很多都是熟人作案。
薩沙也寫過一個案子,一個村里面有個很漂亮的16歲女孩,由于發育期間有些長胖,就在傍晚繞著村子跑步。
結果一天女孩就失蹤了,后來發現被人奸殺死在一個田埂里。
刑警認為殺人犯對于這個村子的地形非常熟悉,懷疑就是本村人。
當時村里有幾個男人有嫌疑,其中兩人有過前科。
但現場沒有留下證據,這兩個人也都不承認。
最終,就將他們進行DNA檢測,結果證明精液就是其中一個人的。
這個人是個光棍,一天晚上回家看到這個女孩跑步,一時興起將女孩奸殺。由于女孩年齡小,被施暴時沒有敢于怎么抵抗,加上光棍有前科,根本沒留下什么證據。
如果沒有DNA技術,這個案子也是破不了的。
古代破案靠做夢靠相面靠縣官想當然。
所以把古代社會想的那么美好的人腦子都有問題
古人早有按指紋,確認合同協議等法定用途。那么那時候如何鏗定指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