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有哪些著名的沒有破解的殺人碎尸案?其進展如何?

八仙飯店,十人慘遭殺害肢解,兇手以死證明自己的無辜

人體斷肢的發現

1985年8月8日中午12點左右,在游泳的時候很多名游客發現了疑似人體斷肢,于是趕緊打電話通知了水警,警方到達現場后進行了人體打撈,總共打撈上岸8件人體斷肢。

這些人體部位經過海水長時間的浸泡,已經嚴重的腐爛,不僅如此,在短短時間內,在同一地點警方總共獲得11件人體斷肢,警方一開始以為是海里的鯊魚導致的意外事故,但是經過詳細搜查后發現,這些斷肢切口十分整齊,應該是被利器切割,而不是鯊魚意外。

犯罪嫌疑人的捕獲

案件引發了警方極大的關注,于是加緊進行破案進程。1986年4月,也就是案件發現后的第8個月,澳門司法警察司署及廣州國際刑警先后收到來信,寫信人自稱八仙飯店老板鄭林的兄弟,在信中寫到,去年8月自己的兄弟一家突然失蹤,并且原屬于自家兄弟的八仙飯店產業,被一名黃姓男子霸占。

他們懷疑兄長鄭林的妻子岑惠儀與黃志恒存在某些不正當關系,懷疑兩人商量好將兄長殺害,隨后因為利益分配問題,黃志恒又將岑惠儀殺害。

雖然信中關于不正當關系這塊沒有得到證實,但是這個信件為警方提供了重要線索,立即對黃志恒展開了調查。經過驗證,去年發現的斷肢里面,有一位手掌指紋和八仙飯店的一位女子的指模相似,此時的黃志恒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并且根據對黃志恒深入調查,越來越多的線索被提出,1983年8月4日,送貨的職員接到了八仙飯店的電話,要求職員送貨,但是在隨后去送貨的時候,飯店門口卻貼著“休業三天”的告示。當時有送貨方敲門詢問,一位陌生男子開門,說林家全家去了珠海。

而八仙飯店中其中一位受害者,女店主陳麗珍的鄰居講到,案發當天一位30歲男子曾經找過陳麗珍,并告知他鄭林的幼子生病,將陳麗珍帶走后再也沒有回來。

經過這些證人的說明,警方基本鎖定了八仙飯店鄭林一家受到了殺害的事實,并將黃志恒作為主要犯罪嫌疑人,因為當時的黃志恒已經50歲,警方猜測,黃志恒應該還有一位年輕的同伙協助他犯案(證人見到的30歲男子并不是黃志恒)。

案件經過

警方立即對黃志恒展開逮捕,但是在1986年9月28日,黃志恒離開八仙飯店進入內地,但是被警方逮捕。當時鄭林的八仙飯店被黃志恒所經營,鄭林在黑沙環第四街的房屋出租,并駕駛鄭林所居住的汽車……

面對警方的殺人控告,黃志恒否認自己殺人,聲稱自己并沒有企圖潛逃,只是為了送妻兒返回內地,對于鄭林的這些財產是自己購買的,并且主動承認這些錢是自己走私中獲得的。

而后黃志恒又改口是兩人在賭博的時候,鄭林欠自己60萬的賭債,所以將財產給自己作為抵債。但是警方在搜查黃志恒的住處時,在保險柜中發現了鄭林在銀行保險箱的鑰匙、4名子女的出生證等……

隨后,伴隨著犯罪嫌疑人被逮捕,黃志恒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當時媒體在報道的時候,案發經過是這樣描述的,黃志恒多次向鄭林索要債款,案發當天也是黃志恒前去八仙飯店追債,并拿破碎的酒瓶威脅鄭林的幼子,請將鄭林一家及員工綁架束縛。

最終,將鄭林一家以及員工全部殺害,而鄭林幼子臨死前大喊:“九姨婆(陳麗珍)會報警抓你!”,于是黃志恒將飯店女主人陳麗珍誘騙到飯店并再次殺害。

因為當時已知有11人遇害,但是并沒有找到完整11人的斷肢,當時社會上廣泛流傳著黃志恒將人體處理,并做成叉燒包出售,引發了社會恐慌。

自殺堅稱自己無辜

在此前的審理時,黃志恒承認了自己殺人處理尸體8小時的事實。但是在入獄后,黃志恒多次企圖自殺,第一次是利用鐵皮垃圾箱碎片向左手腕上直割后橫鋸,被及時發現,救治成功。

12月4日,黃志恒將汽水拉環磨銳,在之前的傷口上再次割腕自殺。8點的時候,被前來送早餐的獄警發現身亡。

黃志恒死前曾向報館寄出一封自白書,信中說:

請代我平反這冤案,請想,一個臨死的人還會說謊,我之所以在法官面前承一切,是有因的。

九月廿八日兩點鐘,司法處謂想了解一些事,我在那里一直坐了十多個鐘頭。

……

現在凄涼是我的太太和只有七歲的孩子,輿論對她很不公平,難道我已改過自新,重新做人想過著幸福的晚年,就給我十多年前的事而粉碎。

我鄭重聲明,我之自我解脫,并非畏罪,而是多方面的,我患有哮喘宿疾,屬次就不想再挨下去,今次終要實現。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

就這樣,真相隨著黃志恒而去。雖然每年這個驚悚的案件都會被再次提及,并且關于它翻拍的電影也一直受到熱議,但是案件的真相始終無法得知……

2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1. 越看照片越覺得毛骨悚然![石化]

  2. 我覺得兇手就是黃秋生,你們錯怪黃志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