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時候對概念有些模糊或混淆,其實,簡單來說,五服即九族,九簇即五服。也就是說,從親屬關系方面來說,五服是在九族的范圍之內的,一個人往上五代、往下五代、往左五代、往右五代,就是五服,所謂“親不過五服”,就是這些親屬關系,因為自己居中,上下左右五服關系的人,就是九層,也即九族。這樣去理解“九族”和“五服”,就要簡單多了。
那么,古人為什么要弄個五服來磨人呢?這與古人的喪葬習慣和喪葬文化有關。在古代,人們死了親人以后,為了表達對親人的哀思,往往要穿一種特制的衣服,叫做喪服,或說孝服。然而,最早之所以穿喪服,卻并不是這個意思,因為遠古的人們認為人死以后,靈魂還在,死者的靈魂可能禍及生者,會勾了去,特別是那些有過錯的子孫,死人會用靈魂給他們以懲罰。
所以,為了逃脫這種懲罰或災禍,人死了以后,死者的親屬或采取出處躲藏的辦法,或穿一種特制的衣服,讓死者的靈魂認不出來,來逃脫這種可能的災禍或懲罰。實際上,這個喪服就是一個生者讓死者靈魂認不出來的護身服,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特制服裝,就成了喪服、孝服。
據史料記載,西周的時候,就有了喪服,文獻中稱為“素服”。到了春秋時代,親人去世,親屬穿喪服漸漸成為了一種喪禮制度。然而,春秋時期,禮崩樂壞,子弒父、弟弒兄這種有違道德的現象層出不窮,表現在禮儀上,還有對喪葬制度的破壞。于是,儒生以天下為己任,去修復喪禮制度,這種修復,實際上既有修復,更有完善,所以在他們的努力下,制定出了一套十分完整的五等喪服制度。
所謂五等喪服制度,實際上就是以血緣關系為基礎,按照血緣的遠近,劃分出五個不同的居喪服孝的等給,即:五世九族。如何計算呢?那就是從本人開始,向上四世,包括高祖、曾祖、祖父、父親;向下四世,則是子、孫、曾孫、玄孫;橫向往左四層,則是姊妹、從姊妹、再從姊妹(同一曾祖)、族姊妹(同一高祖);橫向往右四層,則是兄弟、從兄弟、再從兄弟(同一曾祖)、族兄弟(同一高祖),這就是五等喪服禮儀制度。
五等喪報制度,即是依據上下左右這種縱橫血緣遠近關系而確定的。這種制度,把上下左右所有屬于這個范圍之內的親屬,全部納入了這個嚴密的關系網,目的有二:一是維護宗族關系,抱團成利益關系;二是以禮儀規范每個人的道德行為,使其在這張關系網中發揮自己的道德作用。
正因為這兩個目的的共同性和延續性,便使這種五等喪服制度受到家族人員的極大重視,也極力維護,因此兩千多年以來,很多制度因時間的推移而發生了許多變化,甚至消亡,唯有這五服制度保持了完整性和固定性,以至于今天,人們仍把五服當作親屬關系的通常標準,所謂“親不過五服”,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對于親屬關系跨過了五服的,便不要求為死者服喪,名稱上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一般情況下,關系出了五服的男女,才可以通婚,否則即視為近親結婚,容易帶來不可逆轉的嚴重后果。
他 \n.
不是披麻帶孝?
現在社會就是二福
這篇文章說得簡單明確,符合民俗習慣,贊同。
九族為五服
我認為這種說法不對,這是一種論世的說法。應該從高祖父、祖父有同輩兄弟算起開始算服,他們沒有兄弟和誰算服,就是論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