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馬遷的兩處不同記載
秦始皇的生父究竟是誰,是一個古老的歷史疑案。
秦始皇姓嬴名政,出生于戰國時代的趙國首都邯鄲。他的父親子異,是在邯鄲做人質的秦國公子,當時還不到二十歲,潦倒而不得意。他的母親是出身于邯鄲豪門大戶的美女,遺憾的是史書上沒有留下她的名字,只稱她為趙姬。子異和趙姬的相遇,其間另有一位第三者介入。這位第三者,叫作呂不韋,是在邯鄲經商的大富豪。正是在這種扯不清道不明的關系中,嬴政出生了。
嬴政出生以后,他的生父究竟是誰,是子異還是呂不韋,也就成為一樁說不明白的事情。
秦始皇像(秦始皇兵馬俑博物館,《秦始皇陵與兵馬俑》,世界圖書出版公司,2008年)
考察事情的來龍去脈,這樁疑案起源于《史記》;換句話說,都是司馬遷惹的禍。那么,司馬遷又是如何惹出這場官司來的呢?司馬遷在《史記·秦始皇本紀》中敘述秦始皇的身世時說:
秦始皇帝者,秦莊襄王子也。莊襄王為秦質子于趙,見呂不韋姬,悅而取之,生始皇。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于邯鄲。
這段記載說,秦始皇是莊襄王的兒子。莊襄王在趙國做人質的時候,在呂不韋家見到趙姬,一見鐘情,娶以為妻,生下了嬴政。出生的時間是秦昭王四十八年(前259年)正月,出生地是邯鄲。這段紀事簡潔明了,將秦始皇的身世交代得清清楚楚,明言他是子異和趙姬所生,并沒有質疑他的出生。
不過,司馬遷在《史記·呂不韋列傳》里則是另外一個說法:
呂不韋取邯鄲諸姬絕好善舞者與居,知有身。子楚從不韋飲,見而說之,因起為壽,請之。呂不韋怒,念業已破家為子楚,欲以釣奇,乃遂獻其姬。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時,生子政。子楚遂立姬為夫人。
子楚,是子異的字號。這段紀事說,呂不韋與絕色善舞的邯鄲美人趙姬同居,知道趙姬懷了孕。在這期間,子異到呂不韋家做客宴飲,對趙姬一見鐘情,起身敬酒,請求呂不韋將趙姬送與自己。呂不韋開始非常生氣,后來考慮到自己已經為子異的政治前途投入了全部財產,為了“釣奇”獲取投資的成功,他不得不順水推舟,將趙姬送與子異。趙姬隱瞞了自己已經懷孕的事實,嫁與子異,如期生下了兒子嬴政。于是,子異立趙姬為夫人。這段紀事生動詳細,通過講述一段歷史故事,明言嬴政實際上是呂不韋的兒子。
同一《史記》在不同的篇章當中,對于同一事情有不同的記載,這就是秦始皇出生之謎這樁歷史疑案的由來,宛如司馬遷為我們布下的迷魂陣。
那么,這兩種不同的紀事,究竟哪一個對,哪一個錯?哪一個是歷史的真相,哪一個是人為的虛構呢?
二、對呂不韋的動機考察
在案件的偵破中,刑警偵探為了判斷事件的真相,常常使用一個有效的方法,叫作排除法。在秦始皇生父是誰這樁疑案中,可能是秦始皇生父的嫌疑人只有兩位,如果我們排除了其中假的那位,剩下的就可能是真的了。
呂不韋是濮陽人,從事國際貿易。在韓國的舊都陽翟(今河南禹縣)大獲成功,成為天下數一數二的豪商,被稱為陽翟大賈。
大約是在西元前262年,也就是秦昭王四十五年,呂不韋為生意上的事情來到邯鄲,偶然結識了子異。子異的身世處境,立刻引起了他的興趣。史書記載了呂不韋初次見到子異時的感慨。這個感慨只有一個詞,就是已經成為漢語成語的“奇貨可居”。他將子異視為投資對象,精明地察覺出子異作為商品的價值。再三計算核實以后,他制訂出一個大膽的投資計劃,決定將自己的全部資產,投入到子異的升值空間中去。
呂不韋究竟看中了子異的什么,以至于敢為子異下如此大的賭注?
子異出生于秦昭王二十六年(前281年),呂不韋見到他的時候,他的祖父秦昭王嬴則還在位,他的父親嬴柱是王太子,被稱為安國君。安國君嬴柱妻妾眾多,子女也多,光兒子就有二十多個,子異是其中之一,排行夾在當中,被稱為中子。子異的母親叫作夏姬,是安國君眾多妻妾中的一位,生下子異后不受寵愛,郁郁寡歡于深宮后院。夏姬被冷遇,子異也跟著母親受白眼兒。正因為這樣,中子子異,既得不到父親的喜愛,也沒有繼承王位的希望,后來就被打發離開秦國,到趙國去做質子。質子,就是人質。
子異來到趙國做人質的時候,大概是秦昭王四十二年(前265年)。這一年,子異的父親安國君做了秦國的王太子。當時,秦趙兩國之間,平靜的表面下關系日趨緊張,一場大決戰(就是后來的長平之戰)不可避免的預感,正在秦國首都咸陽和趙國首都邯鄲蔓延開來。身在邯鄲的子異,一方面承受著來自趙國的敵視冷遇,另一方面也感受到源于秦國的拋棄無依,日子越發難過。
邯鄲武靈叢臺。古邯鄲的標志性建筑,相傳建于戰國趙武靈王時期,經歷了無數次天災人禍的破壞,多次改修重建。
不過,王子王孫畢竟是王子王孫,在王權世襲的世代,王室的血統潛藏著繼承王位的可能。呂不韋是第一流的商人,他以商人精明的眼光,敏銳地捕捉到了這個潛在的價值。然而,子異身上的投資價值,畢竟是潛在的價值,能否實現有概率和機遇的問題。可以說,除非有特別的機遇,否則子異是沒有可能即位的。請大家注意“除非有特別的機遇,否則子異是沒有可能即位的”這句話,它的另一種表達是,“如果有特別的機遇,子異是有可能即位的”。
呂不韋所察覺到的這個特別的機遇,是關系到他全部投資成敗的關鍵,是絕不能向外人透露的最高商業機密。這個機密,他只能講給一個人聽,也必須向一個人挑明,這個人是誰呢?
這個人就是當事人子異。
呂不韋第一次見到子異,是在他從陽翟到邯鄲來做買賣的時候,那只是一次偶然的相遇。不久以后,呂不韋再一次來到邯鄲,直接登門拜訪子異。在密室的深談中,呂不韋首先為子異分析了秦國王室所面臨的繼承問題。呂不韋對子異說:“令祖父秦王已經年老,令父安國君不久前被立為王太子,已經確立了繼承人的地位。令兄子傒,得到賢者士倉的幫助,又有他母親在當中說話,似乎已經形成了接班的態勢。不過,在下聽說令父寵愛華陽夫人,而華陽夫人沒有兒子。令父的嫡嗣至今未定,大概將取決于華陽夫人的意向吧!”
聽了呂不韋這一番話,子異深以為然。
呂不韋與子異深談的時候,子異的祖父秦昭王已經在位四十五年,有六十多歲了。呂不韋的算計,是以安國君不久將即位為前提的,既現實又超前。安國君即將即位,而即位以后,他的繼承人就是王太子。安國君年近四十,盡管有二十多個兒子,繼承人——未來的王太子是誰,卻還沒有確定。繼承人懸而未決,是因為安國君寵愛華陽夫人,華陽夫人是他的正妻,他與華陽夫人,沒有子女,他們還在等待觀望。
在這個觀望的局面里,為什么呂不韋認為安國君后嗣的問題,將取決于華陽夫人的意向呢?這要從她本人和她的家庭說起了。華陽夫人是楚國人,屬于以宣太后為首的楚系外戚一族,熊姓羋氏。華陽夫人是宣太后的表侄孫女,秦昭王的表侄女,安國君的表妹,她與安國君的婚姻是親上加親的政治婚姻,而安排這樁婚事的人,當是宣太后和華陽君。正是由于這樁親上加親的政治婚姻,華陽夫人在安國君的繼承人問題上有決定性的發言權。為什么這樣說呢?
理由之一,在于華陽夫人。華陽夫人不僅出身高貴,而且年輕貌美,聰明而善解人意。她受家庭的影響,也遺傳了宣太后的基因,對于政治問題多有留心,有見識,有主張,有活動能力,被認為是宣太后之后羋氏外戚的領軍人物。宣太后和羋戎將她嫁與安國君的目的,就是希望她與安國君能夠生下兒子,希望秦國的王位,始終掌握在羋氏外戚所生的秦王手中。
理由之二,在于安國君。安國君本來不是嫡長子,也不是王位繼承人,沒有什么政治抱負,多年來沉湎于酒色,妻妾兒女多,政治活動少。秦昭王四十二年,前王太子去世,他倚仗了羋氏家族的力量,在秦昭王的多位兒子中勝出,做了王太子。正因為如此,他對羋氏家族,是不得不依靠,不得不借重的,他對華陽夫人,可以說是言聽計從。
然而,世上的事物總是不完美。非常遺憾的是,華陽夫人與安國君結婚以后,始終沒有子女,這就是他們等待多年的原因。然而,事到眼下,從安國君日漸衰弱的身體狀況來看,再生兒育女怕也是很難了。因此,安國君的繼承人,不得不在他已有的,二十多個兒子當中選擇,究竟選誰呢?他們還沒有看好。呂不韋所看中的實現子異潛在價值的機遇,就在這里。
及時而果斷地抓住機遇,說動子異,呂不韋成功地走出了第一步。接著,呂不韋開始了第二步的行動。他提供大量的金錢給子異,讓子異擴大宅邸,購置車馬,廣結賓客,以金錢開路,在邯鄲展開聲勢浩大的社交活動。子異在邯鄲聲名鵲起,秦國賢公子的名望,開始在各國間傳播,自然也傳播到秦國的首都咸陽。宣傳造勢活動初見成效以后,呂不韋再次重金出擊,開始第三步行動。他高價購買了大量珍寶奇物,攜帶前往秦國首都咸陽,親自出馬開始公關活動。
公關的結果,是呂不韋游說華陽夫人收養子異為養子、促成子異成為了王太子繼承人。華陽夫人還請求太子將定子異為太子繼承人的決定,寫成文書,刻在一分為二的玉符之上分別保管,使其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決定。
河北邯鄲趙城遺址平面圖(楊鴻勛,《宮殿考古通論》,紫禁城出版社,2009年)
這是圍繞著秦國王位繼承權的一次三方合作。合作的三方,分別是呂不韋、子異和華陽夫人。在這次政治交易中,子異的王室血統,是整個事情的關鍵,是連接呂不韋和華陽夫人的價值所在。
在呂不韋看來,子異這個“奇貨”的價值,在于他的王室血脈。秦王室血統的純正問題,對由商界投身政界、投入全部資產的呂不韋來說,是關系他身家性命的死活問題,絕對不可以有稍許疏忽。從這個角度上看,呂不韋必須確保奇貨價值的真實可靠,他沒有在王室血統上作案的動機。
在華陽夫人看來,買下呂不韋所推薦的奇貨,也就是收養子異的買點,也在子異的王室血統。子異血統的純正問題,同樣也是關系到華陽夫人和羋氏家族政治前途的死活問題。從這個角度上看,華陽夫人和羋氏家族在有關子異血統的任何問題上,必將嚴格地監督甄別,不可以容許任何疏漏,留下任何可能被質疑的死角。在華陽夫人和羋氏家族的監管之下,在有關秦王血統的任何問題上,呂不韋只有小心唯恐不及的謹慎,不敢有稍許的疏忽。
從而,我們可以作出一個初步的審查意見:對于誰是秦始皇的生父這樣一樁歷史學疑案,如果從當事人的動機來考察的話,呂不韋沒有作案的動機;另一方面,從當時的歷史背景來考察的話,華陽夫人和羋氏家族也不允許任何人在這個問題上作假。從而,這個歷史上流傳的故事,這樁歷史學上的疑案,在當時的歷史中沒有作案條件,歷史上的呂不韋,應當是清白的。
三、法律鑒定和醫學取證
不過,使用排除法得出的結論畢竟只是邏輯上的推論,為了使這個推論成為可靠的結論,我們還必須提供更直接的證據。
這個更直接的證據,我們可以從兩項技術鑒定中得到:一項是法律鑒定,一項是醫學鑒定。
兩千年前的秦國,經過商鞅變法以后,早早建成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法制國家。秦國的國事民事,法律完備,制度嚴密,這是秦國能夠戰勝六國、統一天下的基本。根據傳世文獻(如《史記》等)和新的出土文獻(如睡虎地秦墓竹簡、張家山漢墓竹簡)的記載,秦國已經有了比較完整的繼承法。子女法律身份的認定,是與繼承法相關的一個重要問題。從法律角度來看,秦始皇的生父是誰是一個直接關系到秦國王位繼承法的問題,具體而言,就是王位繼承人子異的嫡長子身份認定問題。那么,秦國的法律對于子女的身份認定是如何規定的呢?如果我們將相關法律引入到本案的判定中,將會得到什么結果呢?
秦國的法律規定,如果所生子女不是父母的親生子女,子女的繼承權將被剝奪,父母也將受到懲罰。
大家一看就明白,這條規定,直接關系到本案的斷案,本案在法律上的爭論點就在這里。為了慎重起見,我們引用一個具體的西漢案例來作說明。為什么引用這個西漢的案例呢?有兩點理由,一是西漢的法律完全繼承了秦的法律,可以相互參照;二是這個案例清楚而且有名,不需要做過多的解釋。
我們都熟悉一個有名的歷史故事——鴻門宴。鴻門宴發生在秦末,講的是項羽和劉邦在酒宴上的一次生死較量。鴻門宴上有一位英雄樊噲,是我們大家都熟悉的人物。他仗劍闖入宴會廳,大桶喝酒,大塊啖吃生豬肉,打動了項羽,救了劉邦。因為這件事,樊噲后來被封為列侯,成為一位有世襲繼承權的侯爺。
樊噲死后,他的嫡長子繼承了爵位,后來犯法問斬,爵位也就斷絕了。劉邦的兒子漢文帝即位以后,考慮到樊噲過去的功勞,給予樊噲后人特別的優待,恩準樊噲的庶子樊市人繼承了爵位。這位樊市人有病,陽痿不能生育。按照秦漢的法律規定,爵位必須由嫡子繼承,沒有嫡子,爵位將會被廢除。樊市人擔心爵位無人繼承,于是想出一個辦法,讓他的夫人與自己的弟弟同房,生下了一個兒子叫作樊他廣,假冒為自己與夫人所生,立為嫡子繼承了爵位,總算是保住了侯爺的地位。后來,這件事被家臣告發了,依法處理的結果,樊他廣被剝奪列侯的爵位,廢為庶人,封地被沒收,侯國被廢除。
這個案例說明,秦漢的繼承制度非常嚴密,父親的地位,必須由嫡子繼承,嫡子的認定,必須是父親和正妻所生,或者是另外得到官方的正式認可,相關的具體規定,可以說是周全細致。在如此嚴格的法制之下,哥哥串通弟弟造假都被揭發嚴懲,非親族的外人介入的欺詐,當然更是嚴懲不赦。
回到本案上來,秦國有如此嚴格的法律制度,呂不韋想要由國際商界轉入秦國政界,他就必須熟悉秦國的法律和制度,他準備在秦王的繼承權上投入全部資產和整個人生,他就必須精通秦國的繼承法。在一個法制至高無上的國家,在涉及國本的根本問題上,精明如呂不韋,絕不敢以身試法,有稍許的冒犯。另一方面,身為秦王繼承人的子異生活在秦國的法制社會中,從小接受的是法制教育,他對與自己有切身利害關系的王位繼承法更是清楚明白,絕不會糊涂。
補上了法律課,對于秦漢的繼承法有了基本認識以后,歷史偵探請大家回憶一件往事的細節。我們在追查呂不韋的時候曾經講到,華陽夫人請求安國君將選定子異為太子繼承人的決定,刻在玉符上作為憑證。對于這件事,《史記·呂不韋列傳》是這樣記載的:
安國君許之,乃與夫人刻玉符,約以為適嗣。
請大家注意“刻玉符”這三個字。玉符,是用玉石制作的符,有各種形狀,用來作信用的憑證。符一分為二,由定約雙方分別保管,使用的時候取出來合符驗證,確定約定的可靠,作用相當于我們今天的契約書。“刻玉符”,就是將約定的內容大要,分別刻在一分為二的兩半玉符上。安國君與華陽夫人“刻玉符,約以為適嗣”,就是將冊立子異為“適嗣”,也就是將選定王太子繼承人的決定寫成文書,正式備案,然后將其大要刻在玉符上,由安國君和華陽夫人各持一半分別保管。這個細節非常重要,首先,它體現了華陽夫人的精明,有法制觀念,重大的事情,須要有文字的憑證。
這件事更重要的意義,是在制度上。正如我們已經談到的,秦國是法制國家,時時處處講究法律章程,不論大事小事、國事家事,都用法律文書登入,嚴格按照法定程式處理。秦漢時代,王子和封君的冊立,都極為慎重,制度非常完備,不但有法律文書保存于政府機構,還有正式的儀式宣稱其事,各種形式的“信用符”,廣泛地使用在各種協議約定當中,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憑證。立子異為繼承人這件事,不僅是安國君的家事,更是關系秦國國本的重大國事,當然立有正式的文書,在秦政府做正式的登入和保管。這份重要文書的內容大要,也刻在玉符上,由安國君和華陽夫人分別保存。
明了了“刻玉符”的重大意義以后,我們完全可以肯定,安國君立子異為繼承人是立有正式的憑證文書的,華陽夫人收養子異為養子,也是立有正式的憑證文書的。進而,我們可以推斷,子異立趙姬為正夫人,立嬴政為嫡長子作為繼承人,也都是立有正式的憑證文書的。而且,這些憑證文書正式立定的時間,都是子異在邯鄲做質子的時代,有正本和副本,正本在咸陽的秦政府檔案室,副本在子異手中。子異從邯鄲回到秦國以后,這些文書都是有案可查,具有法律效力的。
呂不韋戈,1987年9月出土于四川青川縣白水區,現藏于成都博物館。
法律鑒定的結果出來以后,我們再來作醫學鑒定。
胎兒的性別鑒定,是現代的科學技術。趙姬懷孕,是不知道男女的。呂不韋獻不知生男還是生女的孕婦與子異,寄望以此作為子異的后嗣,一旦即位后可以獲取有利于自己的政治利益,這件事本身就是僥幸中的僥幸。
在這件事情中,呂不韋所冒的身死族滅的重大政治風險,與他僥幸成功的些微可能性之間,存在著巨大的落差。經濟學有一個基本的前提假設,人性是貪婪的。不過,貪婪的人性是趨利避害的。請大家結合秦國的法律設身處地地想一想,像呂不韋這樣算計精明的商人,用心周到的政治家,會不會去干這種肯定有大害,而幾乎看不到成功可能性的傻事?想來,多數人都會同我一樣,搖頭表示難以置信。
《史記·呂不韋列傳》說,趙姬與子異同居以后,“至大期時,生子政。子楚遂立姬為夫人”。“大期”,就是婦女足月分娩的日期。唐代大學部者孔穎達給《左傳·僖公十七年》作注疏說:“十月而產,婦人大期。”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懷孕十個月生產,就是婦人的大期。孔穎達說得非常正確,就是所謂十月懷胎嘛。按照這種正常的理解,趙姬與子異同居十個月以后,生下了嬴政,因為毫無問題,所以子異認可了自己的長子,冊立趙姬為自己的夫人。另有一種理解,“大期”為十二個月,這樣的話,子異就更找不到理由懷疑嬴政非親生了。
反之,如果趙姬先已經懷孕,月經不來,得在一個月以后才知道。在沒有科學檢測手段的古代,呂不韋確實知道趙姬已經懷孕,怕要在兩個月以后,當趙姬第二次月經不來的時候。趙姬懷孕兩個月以后才被獻給子異,嬴政就不會在“大期”而產,而是應當在趙姬與子異同居八個月后早產。早產是非正常的分娩,非正常的分娩當有非正常的原因,自然會受到關懷和問候。在這個時候,趙姬要拿話來說,子異也將前后思量。如果是這樣的話,將會出現什么情況呢?
我們前面已經談到,子異是不乏幽默感的聰明人,他是有繼承權的秦國王子,他對自己的身份,也就是血統問題,是非常清楚而敏感的。所以,呂不韋第一次來見他時,短短兩三句交談,他就知道呂不韋是為王位繼承問題而來的。子異和呂不韋開始合作,他繼承王位的可能性與日俱增以后,他對自己繼承人的血統問題,特別是在女方不是秦國人、出生地是在外國的情況下,怕是比誰都在意而費心的。所以說,趙姬一旦早產,子異必然生疑。子異一旦生疑,就不會認可嬴政為自己的嫡長子,也不會立趙姬為自己的夫人了。
偃師呂不韋墓,李開元/攝
退一步說,即使子異因為知識不足而沒有產生懷疑,子異身邊至少有一個人一定會懷疑。這個人是誰呢?這個人就是子異的醫生,秦國使館的醫官。
子異在邯鄲做人質,用現在的話來說,相當于秦國駐趙國大使。他雖然因為秦趙兩國敵對而不受趙國的禮遇,又因為不受父親的寵愛,很有些潦倒失落,不過,子異的潦倒失落,只是相對于他如果受到趙國禮遇和父親寵愛的得意盛況來說的。作為平民百姓的我們,不要以庶民之心,去度王子之腹,空灑同情的熱淚。
歷史偵探可以告訴大家,子異在邯鄲是有府邸的,有車有馬,盡管不太豪華,但也不是后人所想象的那么窮困。他的工作是有隨從官員處理的,他的生活是有傭人侍候的,其中應該有懂醫知藥的醫官,趙姬早孕早產的事情,要瞞過他怕是很難的。我們為什么這樣說呢?戰國時代,中國的醫學已經有相當的進步,對于婦人從懷孕到分娩的生理,胎兒從一月到十月的狀況,已經相當清楚。長沙馬王堆出土的醫書《胎產書》,對這些都有具體的記載。子異的時代,秦國宮廷和政府的醫官制度早已建立。
所以,如果我們對于秦漢時代的醫學狀況和王族封君的生活狀況有所了解的話,就可以知道子異身邊應有醫官,趙姬早孕早產的事情是瞞不過他的。
再退一步講,即使醫生喝醉了酒,糊里糊涂被騙過了,子異身邊還有人是騙不過的,而且,他們是不會喝醉酒打馬虎眼的。他們是誰呢?
我在前面已經講過,子異雖然得不到父親安國君的寵愛,但他的母親夏姬是愛他的,他們同受冷落,相依為命。子異去邯鄲做質子,年紀不到二十,可以想象,夏姬送他出遠門,一定是千叮嚀萬囑咐。她政治上插不上嘴,說不上話,生活上一定會為兒子盡可能地操勞,聽話懂事的丫鬟小廝,萬事瞞不過的老家臣老媽子,都會給子異配備周全的。
更可以想象,兒子的婚姻生活,未來的媳婦孫子,幾乎就是她的全部心思,她老人家會很在意的。她老人家安排的這些人,受她老人家的囑托,都會細心地幫子異把關。這些人,一輩子在王室宮內工作生活,熟悉王室婚姻,是懂得獻姬娶女的規矩和門道的。特別是被稱為“女阿”的老媽子,她們不但會照顧王子的生活,受王母的委托,對于王子的方方面面,甚至政治前途,都是會關照到的。(質子之“女阿”,可參見《戰國策·楚策》第九章,楚頃襄王熊橫為太子質于秦時。)
以古代獻姬的慣例而言,呂不韋獻趙姬給子異,是要“謹室”的。“謹室”,就是需要將所獻之女單獨居處,確認她沒有身孕,然后才能送出去。經過“謹室”的趙姬到子異府邸以后,醫官號脈,老媽子查月經,驗明有無身孕的方法簡單得不能再簡單,如何隱瞞得過去?趙姬進入子異府邸成為子異的妻妾,工作人員要做登記;有孕以后,更是要做記錄的。子異正式成為太子繼承人以后,這些記錄都得送到咸陽宮廷存檔備案。
所以我們說,《秦始皇本紀》的記載——“秦始皇帝者,莊襄王子也”“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于邯鄲”,都是根據秦政府的正式檔案文書寫成,是可信的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