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古代被誅滅九族的知名人物有哪些人,他們真的滅族滅種了嗎?

九族指哪九族?

父四族:祖父、父親、自己和兒子四代親人。

母三族:母親娘家三代親人。

妻二族:妻子娘家兩代親人。

也有人說九族是指父母七代和兄弟兩代。

滅九族是一種刑罰,就是對其九支直系親屬斬盡殺絕。

俗話說一人犯罪一人當,可是為了震懾“犯罪”,防止家屬復仇;統治者往往會非常殘忍,把其家屬也捎帶上。

早在商朝的時候,商紂王就開始了株連家屬,據《尚書·泰誓》,紂王最拿手的統治手段,就是“罪及家人”。

取而代之的周朝也繼承了商朝這個優良傳統,《周禮·秋官》,就記載說,如果誰犯了大罪,不但要殺死本人,還要“殺其親者焚之”。

不過在當時,還沒有株連九族的記載,即使以暴政聞名的秦朝,也只是株連三族。

秦朝丞相李斯,為秦始皇統一大陸立下汗馬功勞,也出了不少壞主意,做了很多缺德事;比如建議焚燒書籍,禁錮人民思想,壓制言論自由等。

秦始皇死后,他在權力爭斗中敗給了趙高,被“夷三族”。

哪三族,就是本人、母親、妻子三族;也有人說是本人、母親和兄弟三族。

不管是哪三族,反正主犯肯定絕后,達到了斬草除根目的。

漢代延續了秦朝的法律,對“罪大惡極”的人,采取滅三族的雷霆手段。

西漢名將李陵,在跟匈奴的戰斗中失利被俘。消息傳到大陸,漢武帝龍顏大怒,“夷滅三族”;不僅李陵家里的人被殺,他母親和兄弟的家人也被殺光。

哪個朝代開始株滅九族?

根據考證,沒有一個朝代的法典出現“誅滅九族”的條例。即使發生過這樣的事,也是個例。

《隋書・刑法志》有過類似記載:“及楊玄感反,帝誅之,罪及九族。“

不過但“罪及”是個比較含糊的詞,可以解釋為殺了九族,也可以解釋為流放,沒官或者其它刑罰。

那么,歷史上有沒有哪個名人被滅九族,有沒有因此絕后?

雖然滅九族沒有被寫進朝廷律法,但是此類事在任性的王朝,確實有人發生過,這個王朝就是明朝。

明朝的酷刑是很多朝代都不能相比的,

明朝法律規定:如果一人犯了大罪,“祖父、父、子、孫、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異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異,不論篤疾、廢疾,皆斬”。

看看,連殘疾者都不放過,可謂是像嚴冬一樣殘酷無情了。

明代法律嚴酷,明代濫殺的事情時有發生。

明成祖朱棣政變“靖難之役”的時候,要大知識分子方孝孺起草檄文,方孝孺不從。

朱棣惡狠狠地說:“不照辦的話,殺你九族。”

方孝孺這個硬骨頭說“就是滅我十族也不怕”。

結果朱棣真的就“法外開恩”,滅了他十族。

不過此事在明史中沒有明確記載,歷史真相如何已經沒有辦法考證。

明史《明史・方孝孺傳》是這樣記載的:“孝孺之死,宗族親友前后坐誅者數百人”。

從人數上看,株連十族應該是沒有問題。除了我們常說是九族,還加了一族——師族,就是方孝孺的老師和學生。

明朝開國功臣李善長,因為牽涉胡惟庸案,七十六歲高齡被殺,“其妻女弟侄七十余人一并處死”。殺了這么多人,肯定是李善長的至親。不過李善長的長子李祺卻沒有被處死,不是朱元璋這樣做并非良心發現,而是因為他是娶了自己的女兒臨安公主。即便如此,李善長的后人也無從考證,沒有人聲稱自己是其后代。

如果真有后人,絕對不會有人沉默,因為李善長又不是奸臣。

我們說過,李善長是受親家胡惟庸株連被殺的,李善長只是此案的從犯,犯的是“知情不報”罪,李善長絕后,胡惟庸的遭遇更慘。

史書上說,因為胡惟庸案“被誅殺者達三萬余人”。其中相當一部分是其親屬,后代肯定沒有了。

明朝皇帝最恨的就是朱元璋父子,后面的皇帝相對就沒有那么歹毒。明朝中后期,大臣被株連九族的事就沒有再發生過。

崇禎對“漢奸”袁崇煥恨得要命,將他千刀萬剮,\t對其家人也沒有斬盡殺絕,只是流徙三千里,沒收財產。

這說明什么,說明后來的統治者更自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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