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知縣月俸祿只有3兩銀子,如何養活自己?

常言說“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

這句話是諷刺貪官污吏的,一個廉潔奉公的清官靠薪水連一家老小都養活不了,不餓死就不錯了。

根據史料記載,一個七品縣官的年薪是45兩,月薪不到4兩。

有人說,不是還有祿米嗎?不錯,七品縣官的祿米每年是2700斤。

但是縣官一家老小,加上轎夫、廚師和丫鬟,這點大米也只是顧得住溫飽,根本不會有余糧變賣成錢。

所以康熙時期就有個縣官向皇上訴苦:“知縣“每月支俸3兩,一家一日粗食安飽兼喂馬匹,須銀五六錢,一月俸不足五六日之費”

意思就是說,縣官的月薪只夠一周花銷,還是低消費。

在這種情形下,官員要想活命只能違法亂紀,貪贓枉法。

所以康熙時期無官不貪,皇帝對此心知肚明。

雍正登基后決心對官員進行“扶貧”,因為他知道餓肚子的官員難以保住氣節,也敗壞社會風氣。

雍正采取的措施大家一定熟悉,那就是高薪養廉。

“知大臣祿薄不足用,故定中外養廉銀兩,歲時賞上方珍物無算”。

也就是說,皇帝知道大家的薪水不夠花,所以設立養廉銀,皇上獎勵的東西不包含在內。

雍正元年(1723年),養廉銀開始推行。

不過這個養廉銀不算在工資內,公開叫做養廉銀,時刻提醒官員,我給你的錢,是讓你廉潔奉公,當一個清官的。

“因官吏貪贓,時有所聞,特設此名,欲其顧名思義,勉為廉吏也”。 養廉銀的來源來自地方火耗或稅賦,因此視各地經濟水平高地,富庶與否,養廉銀數額也均有不同,有地區差異。

一般來說,七品知縣一年的養廉銀有1200兩左右,是年俸的將近27倍。

清朝時期一石米平均價格一兩銀子,當時一石米重量約120斤,按照今天米價3元一斤計算,清朝一兩銀子折合人民幣360元左右。

1200兩養廉銀,價值人民幣43.2萬元。到乾隆三年,養廉銀漲到1400兩,折合人民幣50萬元。

年薪都43萬了,還顧不住花銷?

皇帝發的養廉銀數額不是隨心所欲的,而是經過對消費水平調查后確定的。

如果加上養廉銀,縣官還覺得不夠,還需要貪污,那設立養廉銀意義何在?

所以說,清朝的縣官,完全可以維持小康生活,能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線。

有人說,縣衙不是縣官一人,還有衙役和其他官員,誰來負擔他們的工資?

在縣級部門, 知縣是縣衙的最高行政長官。

他負責全面工作,賦稅征收、決斷刑獄、農業生產,征收稅賦,維持治安,扶貧救災,普法教育和征兵擁軍無所不包。

朝廷除了給其發工資和養廉銀,還有辦公銀160兩。

一個縣的工作,事無巨細都要知縣一個人管,跑斷腿也不能勝任。

所以除了知縣,下面還有 縣丞、主簿、典史 (清代叫雜職首領官)三個官員。

是知縣的輔佐官(相當于副縣長),其官級為正八品。

主簿 是知縣的佐貳官,別稱“書記”,類似于秘書長。其官級是正九品,主管全縣戶籍、文書辦理等事物。

典史(雜職首領官)相當于公安局長,負責緝捕、看管犯人、管理監獄、維持治安等事宜。

巡檢,負責練兵,相當于武裝部長,九品官。

教諭,為儒學署首席學官,正八品。負責組織考試生員、祭孔等事宜。

訓導,為儒學署副學官,從八品。

以上官員都是朝廷命官,均由吏部銓選,皇帝任命,工資自然是國家財政負擔。

接下來的縣衙工作人員,朝廷不負擔工資,但也不會讓知縣自掏腰包。

縣衙有吏、戶、禮、兵、刑、工六房,工作人員分別稱“攢點”、“書吏”、“書辦”、“書役”、“胥吏”等。

縣衙是國家的行政機構,不是知縣家的衙門,不會讓知縣發工資。

但是朝廷不發俸祿,他們也不能喝西北風,他們的收入來源則是很微薄的紙筆費、抄寫費、飯食費、補助費。

這些人大都是文化人,都是名落孫山之人,科舉無望。

他們手不能提、肩不能挑,只能靠自己的文化知識混飯吃。

其它衙役如皂隸、監禁卒、捕快、馬快、弓兵、糧差、仵作等,薪水都來自縣衙的稅賦,年薪在22到88兩銀子不等。

以上6房每個部門下屬都有幾名工作人員,總計不低于20個。

比如清代的即墨縣衙,共設皂隸20名,全部衙役60名,要知縣給他們發工資,根本不現實。

其實這些人也是國家工作人員,只不過不在編罷了。

由于不是在編人員,所以收入微薄。

但是他們都是一線工作人員,縣官不如現官,這些人權力很大。

因為手握實權,就可以以權謀私、索賄受賄,中飽私囊。

清朝中葉以后,書吏專權已經成為一大公害。

清代坊間曾流行一句話:“任你官清似水,難免吏滑如油。”這是對縣衙胥吏擅權的真實寫照。

因為經常魚肉百姓、臭名遠揚,《大清律例》將這類曾在衙門當差的酷吏貶為賤籍,其子孫三代不可入仕為官。

此外,為知縣聽差的尚有門子2名,年工食銀11兩1錢1分8厘。轎傘扇夫7名,工食銀38兩9錢1分3厘。為典史聽差的門子1名,工食銀5兩5錢5分9厘。馬夫1名,工食銀5兩5銀5分9厘。

全部是縣財政負擔,從稅賦中支取。

也就是說,縣衙所有官員和工作人員,工資都有著落,不用知縣操心。

需要知縣掏腰包的,只有一個人,那就是知縣自己聘任的幕僚。

這些人精通刑律,文筆很好,精通人情世故和官場潛規則,是知縣的私人秘書,能在關鍵時刻為知縣出謀劃策,處理公務,這類人有一個共同的名字師爺。

師爺無俸祿,全都是知縣自己酌情給他們報酬。

在影視劇中,師爺往往神通廣大、手眼通天,黑白通吃。

還有的師爺是地頭蛇,形成一個利益集團,能左右知縣。

不管怎么說,在清朝,皇帝給知縣的工資足夠他們過體面生活,根本就不用貪污。

如果真的貪心不足,他們撈取外快的機會多得是。

比如在征收糧食庫存上做文章;在工程建設維修招標上做文章;在征收糧食質量、重量上做文章;在賦稅上繳時間上做文章;也可以虛報災情減稅;也可以征收銅錢兌換、征收銀子成色上做手腳;也可以在征收土地面積上耍手腕。

更有甚者,可以吃了原告吃被告,來制造冤案收取賄賂。

但是這樣,就對不起任用他們的皇上了,是以身試法了。

如果我們把這樣見不得人的勾當,來作為縣官的收入來源,顯然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因為大多數知縣還是好的和比較好的。

1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1. 第一句話你就錯了,那句話是說的宋朝,不是清朝,

  2. 現在的工資,是否能養家?買房?買車?

  3. 清雍正以后朝廷發養廉銀也不少。

  4. 那時生產力低下且病蟲災害,每畝大概只有三四百斤產量,所以銀子根據當時的糧價折算現在的人民幣不科學

  5. 我看過一個專家說的清朝時期一輛銀相當于現在的3000元人民幣,3兩就是9000元,這樣看來也合理

  6. 清朝時期一石米平均價格一兩銀子,當時一石米重量約120斤,按照今天米價3元一斤計算,清朝一兩銀子折合人民幣360元左右。\n1200兩養廉銀,價值人民幣43.2萬元。到乾隆三年,養廉銀漲到1400兩,折合人民幣50萬元。

  7. 縣委書記和老師工資一樣,用老師工資來養縣委書記,吃飯錢都不夠吧!

  8. 一兩銀子清初至清末相當于現在700至1200元

  9. 你把知縣的常隨、幕僚忘了?清朝浙江紹興一個合格的錢谷師爺月俸20兩白銀!明清兩朝科舉只考八股。讀書人為了科考只讀圣賢書四肢不勤、五谷不分,如果沒有錢谷、刑名等幕僚會被胥吏活活玩死。

  10. 用米價折算不合理,生產力不同,吃喝占花銷的比重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