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察使和布政使是設置于全國十三司(相當于后來的十三省)的三個部門的最高首長,即每省所設提刑按察使司(簡稱按察司)、承宣布政使司(簡稱布政司)和都指揮使司(簡稱都司)的負責人。按察使即按察司最高長官,主要職責為執掌刑名按劾,相當于今天的公檢法外加紀委負責人,可用如今的省政法委書記來比對。
二、布政使是布政使司的最高長官,主要職責為財政和民政。相當于如今分管財經和民政的副省長。
三、巡撫原是臨時派遣性質,稱為巡撫某某地,相當于由中央就某地某事派出的特派代表;到了宣德年間以后,漸漸成為定制。清沿明制,并正式規定巡撫為一省的最高長官,其職掌民義上是以治民為主,但事實上是兼理軍民,總攬一省的軍事、吏治和刑獄。清代,巡撫有直屬軍營,稱為標營。巡撫略相當于今天的各省一把手。
四、總督也像巡撫一樣,一開始并非定制。明初,有軍事行動時,任命京官為總督軍務,事罷則撤。到成化年間,始有定制的兩廣總督,駐節梧州,以后各地增置,遂為定制。清代,正式以總督為地方最高長官,綜理民政、軍政。此外,還設有管理專門事務的總督,如河道總督治河,漕運總督管漕運。總督一職在今天沒有可以比照的職務,略相當于五六十年代各大區一把手,如西南軍政委員會主席。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巡撫不是總督的下屬,雖然總督的權力可能更大,級別可能更高些,但它們是平行的,可以互相監督; 不同的是管轄的地方,巡撫只管一省,而總督可能是一省,也可能是兩省甚至三省。一省既設巡撫又設總督,顯然政出多門,所以清末維新時的一條措施就是只管一省的總督都裁撤。
五、關于盛京將軍。此為清代官職。清代在地方上,一般設行省,但也于邊疆地區設將軍、都統和大臣。八旗兵分駐各地,內地也設有將軍,但內地的將軍主要管軍事,而設于邊疆的將軍、都統和大臣則軍民兼管,有時還負有外交使命。其中,盛京將軍駐奉天,即今沈陽,鎮守留都,掌管全區兵馬糧餉和民政事務。
說的明白,贊。
很好的評論!
唯一就是對盛京將軍的解釋不是很清楚。盛京將軍就像現在的新疆建設兵團。維護一方安定。只不過盛京是清朝的發源地,算是清的根本。
說的不錯😊。
戰爭時期布政使大,和平時期巡撫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