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制大致差不多,最終的結果具有法律效力。主要是程式不同,一、訴訟有一審、不服可以二審、最后還有再審,而仲裁就是一裁終局,不服的話只能申請中級人民法院撤銷,中院不予撤銷的,仲裁結果生效。二、是執行不一樣,訴訟的執行由一審法院執行,而仲裁的執行由中級人民法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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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制大致差不多,最終的結果具有法律效力。主要是程式不同,一、訴訟有一審、不服可以二審、最后還有再審,而仲裁就是一裁終局,不服的話只能申請中級人民法院撤銷,中院不予撤銷的,仲裁結果生效。二、是執行不一樣,訴訟的執行由一審法院執行,而仲裁的執行由中級人民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