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的規定,從2006年10月1號開始,10度以上的飲用酒可以不用標注保存期限,這幾乎涵蓋了所有的酒類(不包括啤酒)。產品的保存期限是指產品的最佳食用期。產品的保存期限由生產者提供,標注在限時使用的產品上。在保存期限內,產品的生產企業對該產品質量符合有關標準或明示擔保的質量條件負責,銷售者可以放心銷售這些產品,消費者可以安全使用。保存期限不是識別食物等產品是否變質的唯一標準,可能由于存放方式,環境等變化物質的過早變質。
首先,你要查看你這瓶酒的酒精度數是多少?低于10度,肯定不能再飲用了。如果高于10度,可以打開看看再判斷是否能飲用。我家的紅酒酒精度數是14度,保存期限是10年。你的紅酒保存期限三年說明三年內飲用口味更佳,如果度數高一點,酒質未必變壞不能飲用,但是口味肯定會發生變化,沒有原來口感好了。請根據實際情況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