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如果是上飯店吃飯,菜價商業局都有規定,當然也就是國營飯店,沒有私人開飯店的。一盤炒瘦肉四角,回鍋肉三角五分,一個大拼盤五角,一碗排骨,紅燒肉三角五分,基本上每盤凈肉在二兩至三兩。大白飯兩角一斤兩大碗。糧食酒八角一斤。如五六個人一起吃飯,八九個菜,兩斤燒酒,兩斤白飯。五六塊錢就吃飽喝足了。當然這是一般飯店,高檔的肯定是貴一些。到八0年前后,物價漲幅不大。當時的北京全聚德烤鴨八塊錢一只,天津狗不理鮮肉餡包子,一斤四十個,二塊六角錢,德卅扒雞一塊五角一只,武昌魚兩斤左右一條,兩塊錢,廣卅燒鵝三塊錢一市斤,三四兩重的對蝦,一對兩塊錢。當時的錢太值錢了。這些美食當年都吃過。哈哈。
六八老叟。
記得77年的時候請三個朋友去國營食堂吃飯,打了一斤白酒,炒肉片一份,回鍋肉一份,紅燒肉一份,麻婆豆腐一份,炒豬肝一份,涼辦肚條一份,酥肉圓子湯一份,番茄炒蛋一份,炒萵筍一份,大白飯一斤半,總共花費4元錢。
先把糧票的問題解決了再說其它的吧。
78年在國企工作住單身,吃單位食堂,一個月七八塊錢就夠了
值錢,一天的工資能買1斤供應價的豬肉,能買最差的大米9分8厘1斤,可買8斤米。
沒說糧票的事兒。
六八年下鄉,每天掙八分錢,紅燒肉五毛一碗,我一星期不吃不喝,能掙一碗紅燒肉。
你吃的這些都不是自己花錢買的。
按當時你月入四十元來算五六塊錢是你收入的八分之一,你一月掙得可以這樣吃八頓,你現在每月按四千元收入一頓按五百元算還是八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