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時,相信大對數車主對新車的配置、售價以及款式相當清楚,但近日杭州的朱女士卻遇到一件煩心事,自己明明想到要2021款,提到手卻發現是2020款,她覺得被4S點銷售忽悠了,
據媒體報道,今年11月29日,朱女士在浙江康源4S店買了一輛價值22萬的凱迪拉克XT4,新車剛提回家,朱女士就發現車輛型號不是自己想要的。
朱女士表示,操作導航時被提示要插入SD卡,但把SD卡插入后卻沒有反應,之后又移除SD卡。
所有操作都正確,系統就是不認可,無奈之下朱女士打通了400電話詢問。結果車架號報出來之后,對方說朱女士買的這款車是2020款的,
一再強調要2021款,到手卻是2020款,朱女士表示不能接受,她覺得被銷售給忽悠了。當時購買的時候銷售還說已經沒有2020款這個車型了,
通過撥打凱迪拉克全國客服電話熱線確認后,該車正是2020款,客服人員還稱,朱女士所購買的車輛為20款與21款的銜接版本,但明確依然屬于20款,兩款車型沒有太大區別,只是新款在功能使用上做了優化。
朱女士說自己心里的想法是既然消費就要消費得明明白白,你如果告訴我這是20.5款,我愿意訂就訂,不愿意訂就不訂,不能說沒有2020款,這個是20.5款要賣給我。銷售的行為就是忽悠,誤導自己消費,
對此,4S店銷售經理確認當初銷售人員與朱女士存在溝通上的“失誤”,介紹車型不夠全面,同時合同上也沒有明確車型,愿意為客戶體驗上不好的這個事情作出補償,
經過協商,雙方最終達成一致。廣大車友在購買汽車時,務必在合同中明確具體的車型和配置,避免出現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