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一個車位,如果能放下兩輛車,那就可以停兩輛車嗎?
上海的施先生住在十幾萬一平的高檔小區,他們小區也有停車難的問題,該小區地下車位1:1出售,每個業主只能買一個車位,除少量子母車位外,大部人業主無法停放第二輛車。
當初,他花20多萬買了一個普通車位,在認購時排在第一位置,就挑選了這個車位,該車位在一個角落里,兩面靠墻,一面是柱子,三面封閉位置相對獨立,這里雖然只劃了一個車位,但其實整個面積和對面兩個車位的面積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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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后,施先生買了第二輛車,按照設想他就停了進去,橫向停車變縱向停車,一輛變兩輛。施先生看來這叫合理使用自家產權車位,但物業認為這叫霸占公共面積,
而一看合同,施先生更是氣憤不已,車位建筑面積40多平,公攤面積40多平,套內面積居然是0?
施先生將物業告上法庭,一審、二審都敗訴,法院認為以停車線為認定標準比較公正合理,線內業主的,線外公共的。再一量,按照施先生的停法,車頭超線60公分,車尾超線1米73,明顯不是合理使用公共面積,
目前,施先生又向上海高院提請再審,法院已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