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5萬!汛情致車輛報廢的鄭州車主:今起可領補貼

據“鄭州發布”官微消息,今日,車輛受損報廢車主購車補貼功能在“鄭好辦”App“購車補貼專區”上線,

即日起,在汛情中受損報廢的鄭州本地牌照(豫A和豫V)民用汽車,車主本人重新購置車輛可以通過“鄭好辦”App“購車補貼專區”進行申領,最高可申領1.5萬元,

《鄭州市車輛受損報廢的車主購置新車補貼辦法》明確,購置新能源汽車(包含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可享受基礎補貼為每輛車5000元,

同時,按照報廢車輛行駛年限,在此基礎上又可享差異化補貼:行駛0~3年(含3年)車輛,補貼10000元;行駛3~6年(含6年)補貼8000元;行駛6年以上車輛補貼5000元,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重新購置汽油車的車主不能享受購車補貼,但可享受車輛回收拆解免拖運費以及免收機動車號牌費、行駛證、登記證工本費等,

申領流程為7月20日0時至9月30日24時期間,車主取得《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注銷證明書》。

7月20日0時至12月31日24時期間,重新購置新車并取得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在鄭州市完成注冊登記上牌手續。

購置新能源汽車的車主,購置新車并完成注冊登記上牌手續后,次日可通過“鄭好辦”App進行申報,

申請人僅需提供本人銀行賬戶即可,在收到資料后,補貼資金將在15個工作日內轉入申請人所提供的銀行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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