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有三電系統的存在,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車主,除了擔心車輛車身的質量安全之外,還比燃油車車主,額外多擔心了車輛電池及電氣系統的安全,
而在新聞中,不時看到新能源汽車自燃的新聞,也在反復撩撥著公眾的神經。對此,國家相關管理部門,從行業和車主廠商以及消費者的角度處罰,提出新的舉措方式,規范約束產業的健康發展,
9月1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甘霖在2021世界新能源汽車大會(WNEVC)上表示,市場監管部門針對火災碰撞事故不斷的現象,建立車輛事故報告制度,增強質量缺陷調查的針對性。針對汽車遠程升級OTA技術引發的新型安全問題,探索建立了OTA備案評估制度,
早在2019年,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就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新能源汽車事故報告的補充通知》,其中明確要求,新能源汽車發生冒煙、起火事故的,新能源車企應在事故發生后12小時內,向市場監管總局報告事故基本資訊,若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社會影響的,應在6小時內上報,
另外,在3月18號,市場監管總局就曾發布通知,要求新能源汽車企業報備車輛事故調查分析結果;
6月17號,工信部也曾發文要求對新能源汽車事故報告進行規范,企業應及時開展事故調查、要求企業不得瞞報;而此次新規中還要求,生產者在新能源汽車火災事故發生后,應主動排查同型號、同批次或使用同樣零部件的車輛是否存在火災安全隱患,
主管部門對新能源汽車起火、自燃情況的關注,將會對新能源汽車發生此類事故,進行更為精細化的監控,并且通過相應的數據分析,能夠起到有效避免與處理措施的完善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