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定保時捷明年才能提車!客戶:銷售合同不合理

因為缺芯的問題,全球車企都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沖擊,而保時捷也不能幸免。但是這也導致,此前訂車的客戶,對等車產生了焦灼心理。

據“1818黃金眼”報道,浙江嘉興的鄭阿姨,在5月29號給女兒定了一輛保時捷,但是車輛的交車日期卻一再延遲,5月份定的車居然要等到明年1月份才能提,此外,鄭阿姨還提到合同里面的個別條款存在不合理的情況,

鄭阿姨表示,當天來4S店買車的時候,4S店銷售人員表示車輛在9月份可以提車,因為自己女兒是9月8日生日,然而,后來4S店銷售人員又改口稱盡量9月份交車,最遲10月份也可以交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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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介紹,她訂購的是一輛保時捷Macan,總價57萬元,已經支付了10萬元的定金,合同顯示交付時間預計為2021年10月30日。

雖然合同上寫的是10月底提車,但是實際上要等到明年1月份才能提車,對此珍阿姨表示無法接受。

為何會推遲這么久才能提車,4S店的工作人員表示,主要是因為缺芯片,疫情的影響,甚至德國保時捷工廠,前段時間還被下大雨發大水淹掉,

同時,銷售合同也寫明交付時間僅為預計時間,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只能供顧客參考,顧客對該情況予以理解及接受,如果延遲交付,4S店說明非自身原因后,可獲得不超過兩個月的寬限期,或者雙方一致同意的更長的寬限期,如果4S店由于自身原因延遲交車,每逾期一天需要賠已付車款的萬分之五給到顧客。

但是對于這樣的解決方案,鄭阿姨不能夠認可。她認為現在就要求按照這個定金法則的做法,如果違約就按照退一賠一進行賠付,

而且,他認為這份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不對等,如4S店延遲交車,顧客就要理解和接受,還需要寬限兩個月,即是最后逾期,每逾期一天也僅支付10萬元定金的萬分之五,這個代價太小。反過來,合同又加重了顧客的違約責任,如果由于顧客個人原因取消合同的,定金就不予退還,

最后,4S店針對此事提出兩種方案,一是退還鄭阿姨定金,也不做現金補償,還額外贈送車衣;二是如果鄭阿姨還需要購買新款車可以優惠兩個點,但提車時間依舊沒有辦法給到保證,對于這兩個方案鄭阿姨母女均表示不能接受,表示將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后續情況,我們保持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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