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喜愛豐田車 改名劉霸道被拒后狀告派出所!后續來了

作為豐田旗下的一款硬派SUV,霸道(現已改名為普拉多)憑借著霸氣的外觀以及不錯的越野性能,在全球范圍內擁有眾多粉絲。

但家住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的90后男子劉某某,因喜歡豐田“霸道”汽車,決定改名為“劉霸道”,不過這一行為被當地派出所拒絕,該男子于是將派出所告上法庭,

據媒體報道,近日,大陸裁判文書網公布了這起行政訴訟的一審判決書,判決書顯示,法院已駁回劉某某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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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起糾紛中,劉某某向沈陽市沈河區人民法院起訴稱,公民享有修改自己名字的權利,有權依法變更自己的姓名。其要求本人姓名更改為劉霸道。但在與沈陽市和平區太原街派出所多次溝通后,均遭到拒絕。

民法典第1012條規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沈河區法院在判決中指出,法律上的姓名不僅包括正式的戶籍登記姓名,也包括其他類似于姓名的筆名、藝名、綽號、網名等非正式姓名。法律賦予公民使用、變更姓名的自由,但同時也對于該權利的行使作出限定,故姓名的變更權并非一種無限的自由權,而是一種有限制的權利,

法院指出,公民戶籍登記制度的確立除了是自然人從事民事活動法律身份的確認,同時也是國家進行社會公共管理的手段,公民戶籍姓名的變更特別是18歲以上成年人戶籍登記姓名的變更會給社會管理帶來諸多不便,故考慮到戶籍登記姓名的變更對社會公共秩序的影響,各級公安機關均出臺了相關的規范性文件以規范戶籍登記姓名的管理。

法院認為,根據上述規定,僅因特殊原因或有正當理由的,行政機關才能對成年人的戶籍登記姓名予以變更,

本案中,原告申請變更戶籍登記姓名為“劉霸道”的理由是:“霸道”系其喜歡一款汽車的名稱,變更后的姓名聽起來更有氣勢。上述理由均不是需要變更戶籍登記姓名的特殊原因或正當理由,

法院認為,原告要求被告履行變更戶籍登記姓名法定職責的理由不成立,判決駁回原告劉某某的訴訟請求。

據記者了解,一審判決后劉某某并未上訴,目前該案判決已經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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