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消息,據媒體報道,近日有網友表示,自己去4S店修車,4S店表示給他更換了41處配件,修車后鑒定發現多處配件未更換,他該怎么辦?
律師表示,4S店多處配件沒有更換,卻按全新配件收取費用,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4S店構成欺詐,應三倍賠償修車費用,
律師指出,部分4S店的一些做法隱蔽性強,比如車主多交了錢,但自己難發現,即使發現了也很難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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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律師看來,客觀上因為專業性比較強,資訊不對稱,維修保養過程中,車主往往不知道自身權益受到了侵害,這樣的情況下車主去維權更是無從談起,
對4S店來說,目前新車銷售的利潤比較透明,競爭也比較激烈,促使一些4S店在維修保養方面絞盡腦汁增加收益。發生糾紛時,車主取證難,與之對應的是4S店在舉證時卻占有絕對的優勢,導致車主維權難度高,這也在客觀上縱容了4S店,
因此,單純依靠消費者增加專業知識儲備,或者指望4S店誠信守法無法杜絕類似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加強日常監管,一旦有消費者投訴,調查核實清楚,對4S店進行嚴厲的處罰,形成絕對的震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