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被法院要求賠償1.37億美元(約合人民幣8.8億元),原因并非由于車輛問題,而是由于員工的工作環境,
據外媒報道,特斯拉一名前員工因工作環境太不友好起訴特斯拉獲勝,舊金山聯邦法院要求特斯拉向該員工支付1.3億美元的懲罰性賠償金和690萬美元的精神痛苦賠償金,
報道中指出,歐文·迪亞茲(Owen Diaz)曾是特斯拉的一名合同工,他在2015年通過人事代理公司受雇于特斯拉。
對于起訴特斯拉的原因,迪亞茲在法庭上表示,特斯拉的工作環境非常不友好,同事們不斷用綽號詆毀他和其他黑人工人,讓他“回到非洲”,此外,還在洗手間以及他的工作區域留下種族主義繪畫和涂鴉,
迪亞茲的律師表示,該案之所以能夠獲得勝利,是因為迪亞茲沒有簽署特斯拉的一項強制性仲裁協議。因為特斯拉使用強制仲裁迫使員工在公司內解決爭議,而不是公開審判,
此外,根據另外一項仲裁協議,特斯拉被要求向另一名前工人梅爾文·貝里(Melvin Berry)支付100萬美元,梅爾文·貝里也在特斯拉面臨著種族主義和敵對的工作環境。